算了吧,得饒人處且饒人,你又沒什麽大損失。再說,你當時為什麽不說,現在才說?凡事都要有證據。以後碰到這種事,馬上指出。

來源: 2015-04-07 10:37:43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