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先學爬再論走,你爹老人家的邏輯正確。另外,改錯別字不是中學老師應該幹的,是掃盲班老師的工作。
來源:
wolfkiller8
於
2014-09-10 16:5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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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知道網友大都不是不認字,是打字太快,選點時粗心,我喜歡改,是我的強迫症,惡趣味,勿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