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來沒有認為在爭論觀點或意見不同的時候,誰可以“輕蔑”誰。相反,觀點之爭應該是多元的,多方位的,並予以鼓勵,這樣觀眾和聽眾才可以

來源: 2014-08-13 10:04:54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不過,你認為上麵的對話是觀點之爭,意見不同嗎?

如果你認為是的話,那就是我們之間對這件事的意見不同了。既然是你我之間的意見不同,那我們隻有不爭論,“agree to disagree ”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