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了醫生,醫患關係就建立了,這意味著簽訂了有法律意義的合同。換言之,醫生要對你負責。

來源: 2014-07-14 13:03:39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有這樣的例子,大致是,在一個趴梯上,客人A有急病,客人B是執照醫生,給與了救治。但是最後發現是誤診了,導致嚴重後果。
最後客人A起訴醫生B,贏了。

隻要醫生B救治了,醫患關係就建立了。就要承擔法律責任。

如果B不是醫生,就沒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