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症狀,標明一般建議劑量,明確標明成分,不需醫生處方。不知是否基本正確?請指點。謝謝。 我前麵提到的 Famotidine ,就是這一類, CVS, WalMart 等的保健品,維生素貨架上都有。 保健品無需經過臨床驗證,不需FDA批準,明確標明成分,不得標示針對任何病症,不需處方。 這些概念的理解和定義是否如此?是否還有其它要點?請明示賜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