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誤解我了,我說我不會去打官司,不值得。我是覺得他們故意拖時間害得我等六七個小時
來源:
purpletulips111
於
2011-01-03 21: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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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高興,不是因為這100美元。如果不是我自己知道如何緊急處理,要等他們,那就等死了。我後來教我孩子給我做,每次最多用兩分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