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我想順便進城玩玩,就去了他的辦公室約見他。”

來源: 2022-01-04 14:54:06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打疫苗是個人選擇,這點可以理解。

不能理解的是,不打疫苗,不影響外出和社交。“想順便進城玩玩,就去見(心髒科)醫生。”

去見心髒科醫生前,請問樓主做了新冠檢測嗎?或者提前告知醫生自己沒打新冠疫苗了嗎?

如果沒有做,而自己又被感染的話,傳染給醫生,醫生再傳染給其他來看病的心髒病人。是誰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