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國小民(245)

來源: YMCK1025 2021-01-25 05:45:37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5752 bytes)
回答: 新照舊影(923)YMCK10252021-01-25 05:43:12

 

她的初戀,在家長眼中值20萬

2021-01-25 10:3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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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城南巡捕

三流寫手,二等鷹犬,一身正氣

幾天前,我無意中看到一條新聞:某女子約會後以遭強奸為由,3年報警257次,最終因敲詐勒索罪被判刑。

這條新聞將我的思緒勾回到2015年,彼時我進入基層刑警中隊不久,便遇到了一次對刑警偵查員的“終極考驗”。

1

2015年國慶節,基層刑警中隊為照顧已成家的民警,便安排剛入警的小光棍值班。可能是魑魅魍魎也都回家過節去了,那天將近入夜,我們轄區內也沒出現任何異樣。

我、老王、小蔡正商量去哪兒解決晚飯,分局指揮中心突然下派警情,說有人在銀行家屬院內被毆打、強奸。強奸案屬於“八大罪”之一,刑偵係統內極為重視,偵查中證據采集、筆錄詢問都是細致且繁瑣的工作,而且市局要求基層刑警隊在接警後要立刻處置展開偵查,還要在規定時間內向市局領導匯報案情進展情況。

然而,此時的刑警中隊隻有3名新警值班,經驗不足,但我們還是按照規程迅速分工:我負責在隊裏留守,接待報警人和被害人,並向值班的中隊領導實時匯報情況、請求支援;老王和小蔡去抓捕嫌疑人——報警人說,強奸自己女兒的人是某個大型飯店的員工,就住在銀行家屬院,還提供了詳細地址。

老王、小蔡帶上裝備迅速出發,我也趕緊聯係正在休假的中隊長,聽到消息,他趕忙指導我做好前期偵查工作,並指示中隊指導員趕回支援。指導員是距中隊最近的領導,可趕到至少也要一個小時。我這個生瓜蛋子犯了愁——如果嫌疑人抓到,我們就要給被害人、證人、嫌疑人同時製作筆錄,要配合技術隊進行現場勘驗,還要報錄審批一整套法律手續——僅憑我們仨,這些工作絕對不可能迅速完成,而且極易出現紕漏。

我正擰著眉頭,一群人來到中隊,除了受害的女孩外,她的父母、舅舅舅媽都過來了,瞬間把狹小的接警室擠滿了。還沒等我開口,女孩的母親就怒氣衝天地嚷:“整個公安局怎麽就你一個人?沒有老警察嗎?”

“我的同事都出去抓人了。”我拿出嚴肅模樣,“我姓張,你們的案子我負責,先讓被害人把詳細情況和我說下。”

得知整個中隊隻有我一位民警,女孩母親竟然露出了一絲詭異的微笑:“我女兒被那個混蛋騙到房子裏給強奸了,你看怎麽辦吧!”

這時我感覺有些不對勁,女兒被強奸,當媽的竟然還能笑出來。而且,整個接警室裏的氣氛也變得十分詭異——女孩始終低著頭,像是犯了錯誤似的,把臉藏在長發下麵,挨著父親坐在條凳上一言不發;她的舅媽和母親像是來刑警隊興師問罪的,並排站在我麵前,用鼻孔瞪我;女孩的舅舅則在院裏不停地打電話,隱約能聽到“找律師”、“找關係”之類的詞。

孩子被性侵,家屬的情緒可以理解,我對女孩母親說:“您不用著急,讓被害人自己向我陳述事情經過,比您講的清楚。”

“我女兒才16歲,你就讓她講這些事?”女孩母親眼睛瞪得像銅鈴,“你們不去抓人,還問什麽話?是不是不想管我家的事?”

說實話,我真沒看出女孩隻有16歲——她身高足有1米7,體態魁梧,外加一張大臉盤,乍看上去就像一個成年女子。我隻好耐心向女孩母親解釋:“刑事報案是個嚴格、嚴肅的司法流程,雖然您女兒是未成年人,但也需要她自己來敘述案情,這才方便我們偵查機關來核實經過收集證據。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您是監護人,需要全程在場……我的同事已經去抓人了,您怎麽能說警察不管呢?”

女孩母親還想還嘴,女孩的舅舅打完電話進來了,見狀立刻攔住。我剛要誇舅舅明事理,沒想到他把頭轉向我,眼神略帶威脅:“張警官,城南區的徐XX律師您認識吧?我和徐律師很熟,你們的辦案流程我都懂,千萬不要辦人情案!”

他口中的徐律師,是一個刑事辯護律師,在我們市很有名,曾經狀告公安機關並勝訴。所謂的“人情案”也不過是暗示我不要收受嫌疑人的賄賂,否則就法庭上見。

2

按規定,做詢問筆錄時必須要有兩名偵查員在場,老王和小蔡還沒回來,我便多留了個心眼,以了解情況為由,將女孩和她母親帶到了辦案區——監控可以留下全程錄音錄像資料,好作為日後的證據。

女孩名叫吳小慧,自從來到刑警隊,她始終在低頭抽泣,說話就像蚊子叫。她的戶籍在本市下屬的小縣城,14歲初中肄業就來到市區某中專技校就讀,由舅舅照顧。

我們所在的這座西北小城,經濟發展滯後,很多十四五歲的孩子覺得讀書無用。吳小慧也是其中一個。她上了幾個月的技校便執意要外出打工掙錢,之後去了一家服裝廠。

半個月前,她通過QQ認識網友嶽大強,今天,嶽大強邀請她去家中做客,然後獸性大發強奸了她。

我問:“你的手機還在嗎?我要看一下你和嫌疑人的聊天記錄……”

話未說完,她母親便插嘴:“你這一說我才想起來,你的手機呢?”

吳小慧支支吾吾,沒有說出個所以然來,她母親便扯著嗓子向辦案區外喊老公。吳小慧的父親聞聲衝進辦案區,終於說了他來到刑警隊後的第一句話:“哎呀,手機落在咱們吃飯的米粉店了!”

他們說,吳小慧被強奸後回家跟舅舅求助,舅舅通知了他們夫婦,全家人聚齊了吃了頓米粉,才來到刑警隊報案。

我覺得不可思議:“你們還有心思吃飯呐?米粉店在什麽位置?您放心,我肯定能找回你們遺失在米粉店的手機。”

“哎呀,都這麽長時間了,肯定被人撿走了。”吳小慧的母親說,“你就把我女兒被強暴這事處理好就行了,手機的事你不用管!”

我滿臉嚴肅,說不行,吳小慧和嫌疑人通過QQ聯係,這是重要證據,必須要找回來。這時,吳小慧猛地抬起頭,明顯慌了:“我……我把聊天記錄都刪除了。”

我說沒事,可以找技術部門恢複。此話一出,吳小慧嚎啕大哭,她母親起身就罵,說我嚇到孩子,要去投訴。聽到叫嚷,吳小慧的父親、舅舅舅媽都衝了進來,她舅舅更是誣蔑我收了嫌疑人的賄賂,揚言要“扒了我的皮”……

整個辦案區裏哭聲、罵聲響成一片,種種不正常的跡象讓我判斷這起強奸案十有八九是假案——吳小慧和嫌疑人嶽大強的關係可能不是網友這麽簡單。可當時的我還是太嫩,麵對張牙舞爪、齜牙咧嘴的家屬,心早慌了,正思考著如何脫身時,老王和小蔡押著嫌疑人嶽大強回來了。

嶽大強也是未成年人,目測隻有十五六歲,他個子不高,但長相俊美,頗似某個當紅的男明星。吳小慧的母親看到他,怒發衝冠,抄起挎包就要打,但被老王警官淩厲的眼神給嚇了回去。

由於嫌疑人尚未成年且監護人不在場,我們沒給他上銬,隻是找了間帶監控的處置室讓他坐下,由小蔡看管著。老王把我拉到另一間辦公室裏討論案情,我揶揄他:“這就是你抓的悍匪?這悍匪多大歲數?監護人不在,咱們可什麽都做不了。”

老王說,嶽大強剛滿15周歲,是轄區一家酒店的後廚勤雜工。案發地“銀行小區居民樓”是那個酒店租的員工宿舍,整間住了12個人。嶽大強住的雜物間裏有張上下鋪,他的室友也被口頭傳喚,正在來中隊的路上,“總之,以我初步了解,這起案子不是強奸”。

我說自己也看出來了,隻是吳小慧很不配合,嶽大強的監護人也不在,我們連筆錄都沒法做。老王提出可以讓小蔡先探探嶽大強的口風,嶽大強的室友剛滿18周歲,我們可以先給他做筆錄,“我就不信,在12人的集體宿舍裏進行‘強奸’,他室友能毫不知情?”

3

對於刑事偵查員來說,強奸案中最為棘手的一點是“誣告有罪”。

現實中,我們遇到的“強奸案”裏有不低的比率都是女方誣告,起因大多是“事後”女方要錢,男方不給;或是偷情被發現,女方迫於壓力,為“自證清白”便告男人強奸;更有甚者因在過程中“不爽”就報案。基本上,隻要女方堅持說自己被強奸,並可提供相關證據,那男方便會成立涉嫌強奸。即便是誣告,最後大都是男方給錢了事,當然也有少數倒黴蛋有口難辯,被判了刑。

辦這類“誣告強奸”的案子,對警察來說是一種考驗——如果完全依照女方的說法將男方刑事拘留,便有可能冤枉好人;如果先入為主判斷男方無罪,那女方和家屬大概率會去投訴、舉報、上訪,擾得辦案警察不得安寧,甚至被記過、停職。

所以,偵查員必須得找出女方筆錄和證據中的漏洞與矛盾。

我硬著頭皮又回到辦案區,裝出胸有成竹的樣子和吳小慧的母親說:“嫌疑人的父親正在趕來的路上,你們有要求(到時)就和嫌疑人父親說,我去做筆錄——放心,我一定不會讓你們吃虧。”

吳小慧母親大概沒料到我會直接說出他們內心的真實想法,一時不知該回什麽話,倒是吳小慧的舅舅立刻反應過來,滿臉笑容:“我懂,我懂!將來得了好處,少不了您的,您忙!您忙!”

我轉身離開,和老王一起去詢問嶽大強的室友。

這個年輕人姓李,和嶽大強在一起住了1年多,很是熟絡,他告訴我們,大概在8個月前,嶽大強在一家黑網吧裏刷夜時邂逅了同在那裏上網的吳小慧,兩人認識沒多久,吳小慧便主動追求容貌清秀的嶽大強,直到案發時,兩人的情侶關係至少已維持半年以上。

國慶節飯店生意紅火,吳小慧所在的工廠卻放假3天,國慶節前一晚,吳小慧主動找男友嶽大強,表示假期自己要在酒店宿舍住,陪他。

“這是男生宿舍,她一個女孩不方便。”小李說:“我下班回到宿舍就讓嶽大強帶吳小慧出去開房住,免得影響其他同事。”

就這樣,嶽大強帶著吳小慧離開,找了一家小旅店住了一晚。第二天上午,也就是國慶節當天,嶽大強又帶著吳小慧回到了宿舍——因為節假日旅店房價飆升,二人工資微薄,心疼開房錢。

因為酒店加班,嶽大強也沒時間陪吳小慧,便提出送她回家,等節後再去找她,可吳小慧死活不同意,非要留在宿舍住一晚。室友小李開始死活不同意,但架不住吳小慧苦苦哀求。

小李告訴我們:“我還囑咐吳小慧,晚上不要出幺蛾子,但晚上,還是出事了……”

“出什麽事了?”我的精神緊張起來。

那天晚上10點,小李和嶽大強下班回到宿舍,累得要死,便早早關燈準備睡覺,可吳小慧非要和男友親熱。小李躺在上鋪覺得煩躁,突然聽到下鋪發出慘叫——吳小慧突然來了例假,鮮血染紅了一大片床單。最後,小李拿出了自己的替換床單讓二人使用,才度過了這尷尬的一晚。

天亮之後,嶽大強執意要讓吳小慧回家,可吳小慧卻想把床單洗幹淨再走,嶽大強也沒多想,便和小李上班去了。下班回來,吳小慧還在,她說自己要回家換身衣服,之後再來找嶽大強。

小李隻好請他倆出去吃了頓麻辣燙,吳小慧吃完後坐公交車離開,小李和嶽大強回宿舍,第二天醒來照常上班。

隻是,小李感覺嶽大強這天明顯有什麽心事。晚上7點多,警察就到酒店後廚將嶽大強帶走了。

4

我們詢問小李的時候,小蔡那邊也沒閑著。他查看了嶽大強的手機,找到了兩人的QQ聊天記錄。

從記錄上看,吳小慧和嶽大強成為“好友”已半年多,用的還是情侶昵稱和情侶頭像,聊天記錄中還有不少“虎狼之詞”,大多數情況都是吳小慧向嶽大強求愛。

結合聊天記錄和問話,小蔡初步斷定,這對少男少女早在4個月前就發生過性行為,且很頻繁。我們迅速將此情況匯報給正在路上的指導員,指導員回複:“先收集證據,穩住吳小慧一家。”

嶽大強的父親隨後也趕到了刑警隊。相比吳小慧一家的飛揚跋扈,老嶽態度謙恭,小心翼翼地問自己的兒子犯了什麽事。我把案情簡單講了一遍,老嶽長歎一聲:“唉,您不用說我也明白,她家不就想要錢嘛。也怪我沒看好兒子,他們要多少錢?”老嶽是個木工,收入不算低,應該有些存款。

此案固然違反社會良俗,但法律並沒有規定已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自願發生性行為是犯罪,既然沒有犯罪情節,嶽大強和家人也不需要承擔責任。

“您跟我們去辦案區給你兒子做筆錄吧,我們會弄清事實。”我說。

經過對嶽大強的詢問,筆錄內容和室友小李所說的經過完全符合。我們還問出了新情況——在國慶節前夜,兩人外出開房時,吳小慧的舅舅和母親就不停地打電話催她回家,並詢問她在什麽地方。當時吳小慧隻想和嶽大強在一起,前麵還隻是敷衍,後來幹脆將手機關機了。

根據這個細節,我們通過接處警登記平台找到了當晚吳小慧舅舅去轄區派出所的報警記錄,他聲稱吳小慧被人拐騙後失蹤,老王聯係了當時接警的派出所治安民警,對方反饋說,他們了解到吳小慧不存在被拐賣或是綁架的情況,隻是自己不願意回家,便拒絕對這起“拐賣案”進行立案偵查,沒想到她舅舅又報警稱強奸,跑到了刑警隊。

現在隻剩“被害人”吳小慧的筆錄還沒做,可我們明白,她迫於家人的壓力,肯定不會說實話。我們仨商討了一下,決定先給吳小慧的母親做一份證人筆錄。

 

可能是我剛才那句“不會虧待你們”起了作用,吳小慧母親在做筆錄時異常配合,但描述卻出現了新版本,她說吳小慧從國慶前夜便失蹤了,之後哭哭啼啼地回到舅舅家裏,說自己被網友綁架強奸,於是來到刑警隊報案。

我們又給吳小慧的舅舅做了份筆錄,他講的內容更加離奇,絲毫沒有提他曾經去派出所報案的事,隻稱自己的外甥女失蹤後他很著急,多次尋找未果,又說外甥女回家後就衝進衛生間洗澡,他發現外甥女的褲子上有血跡,便問出來她被變態網友綁架淩辱了3天……

聽著吳小慧的舅舅滿嘴跑火車,我真想把吳小慧發給嶽大強的那些虎狼之詞的截圖直接拍他臉上。我耐著性子和老王做完筆錄,讓吳小慧的舅舅簽字,並問:“嶽大強的父親已經有賠償意向,你們想要多少錢?”

“我外甥女這事沒20萬,解決不了。”吳小慧的舅舅獅子大開口。

“你這要的太高了。”老王一本正經地說,“對方說了,如果要價太高,他就讓自己兒子去蹲監獄,一分錢不給你們!”

吳小慧的舅舅一聽,似乎有些慌亂:“他這人怎麽能這樣呢?他好歹是還個價嘛!能商量,能商量……”

5

中隊指導員終於趕回來了,我就像見了救星,立刻把筆錄遞過去,並將簡要案情複述一遍。指導員差點被我氣笑了:“就是借著被強奸的名義勒索錢財,你們哥仨能做出4份60多頁筆錄、把一個挺簡單的事情弄這麽複雜?”

我滿臉愁容:“您是不知道吳小慧的家人有多厲害,在辦案區恨不得活吃了我!現在吳小慧咬死是強奸,我也不能把嶽大強放了吧!”

指導員說:“也怨不得你們,以現在的執法環境,能不能辦好一起誣告強奸案,是對咱們的‘終極考驗’。這案子‘辦不好’,‘嫌疑人’萬劫不複;‘辦好了’,可能咱們就萬劫不複了……”

現在的情況是,我們明確知道吳小慧一家在對嶽大強進行誣告,並收集了直接證據,可就是沒有任何辦法能讓吳小慧收回控告。指導員讓我和老王去辦案區,將吳小慧的父母和舅舅舅媽全部叫到辦公室商量賠償的事,他去找吳小慧單獨聊天。

聽說要商量賠償,吳小慧的家人很興奮,立刻都跟我來到辦公室。我暗示他們,現在已經確定吳小慧和嶽大強是情侶關係,沒成想吳小慧的舅舅大言不慚,說自己谘詢過徐律師,甭管是情侶還是夫妻,隻要咬死違背自己的主觀意誌,那都算強奸,“這和男方女方的身份沒有任何關係”。

我對此不否認,繼續聽他們提要求。吳小慧的母親以為對方已經打算賠償,便把真實想法透露了不少,總結下來就是:吳小慧年紀尚小,不可能談婚論嫁,也不可能拿到彩禮,但女兒不能白和這小子睡覺,必須要點補償。

正在我和老王疲於應付時,指導員突然推門進來,意味深長地對眾人說道:“咱們給吳小慧去做個筆錄,才能商量下一步賠償的問題。”

吳小慧的母親聽罷高興得很,跟著我和指導員進入詢問室。吳小慧坐在椅子上,已經沒有了開始悲痛欲絕的神色,反而表情堅定,頗有“壯士斷腕”的感覺。

我知道,事情已經有了轉機。

“你是否遭受到了強奸?”指導員問。

“我沒有被強奸。”

“那你為什麽要來刑警隊說自己曾遭受嶽大強的強奸?”指導員問。

“是我媽媽和我舅舅讓我這麽說的……”

話未說完,她母親起身便罵:“你個小兔崽子,瞎胡說什麽!”

我一聲怒喝:“請監護人不要打斷詢問!”

吳小慧的母親不依不饒,把女兒從凳子上直接拽起來:“再胡說,我打斷你的腿!”

但吳小慧眼神堅定,衝著我們大喊道:“我是自願的!嶽大強是我男朋友!”

聽到詢問室中的叫喊,吳小慧的父親和舅舅舅媽又衝了進來,剛要發作,就被指導員厲聲嗬止:“這是刑警隊,請你們注意自己的言行!現當事人已經明確表明自己沒有遭到強奸,這和我們的偵查結果相符,如果你們繼續胡鬧,堅持要賠償,那你們就涉嫌誣告陷害和敲詐勒索!”

她舅舅不服氣,瞪著眼睛說吳小慧才是個16歲的孩子,她說話沒有法律效力!

“吳小慧雖然未成年,但在筆錄上具有和成年人一樣的法律效力。”指導員聲音平靜,卻帶著不可置疑的底氣,“但如果未成年人受到監護人威脅、指使所做的筆錄,反而沒有效力,你們好自為之!”

最終,吳小慧一家隻能悻悻離開了,臨出大門,她母親還不忘對我們破口大罵。我氣不過,問指導員,能不能按照妨害公務或誣告陷害對她進行行政拘留,但被指導員攔住了——麵對這種無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嶽大強的父親則對我們千恩萬謝,說洗脫了他兒子的嫌疑,免去了牢獄之災,堪比嶽大強的再生父母。

指導員說:“吳小慧父母雖然對你進行誣告陷害和勒索,但沒有造成嚴重後果,還夠不上是犯罪。但如果他們繼續騷擾你,詆毀你的名譽,可以去人民法院自訴他們對你兒子進行侮辱誹謗,該維護的權利還是要維護。”

“人家不告我就燒高香了,我哪敢去告人家!”嶽大強的父親狠狠地拍了兒子腦袋,“你給警察惹了多大麻煩,快給警察叔叔道歉!”

對於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這事,我不想評論,隻是對嶽大強說:“男孩子出門在外要保護好自己,你才15歲,回去上學吧。”

嶽大強畢竟隻是個少年,被帶到刑警隊,抖如篩糠、精神恍惚,隻是簡單地“嗯”了一聲。

老王直言不諱:“你小子年紀輕輕不學好,以後還敢談戀愛嗎?”

此話一出,嶽大強嚎啕大哭:“我這輩子再也不找女朋友了……”

 

這起誣告強奸案整整用了3個多小時才處理完畢,我和老王、小蔡沒顧上吃飯,餓得前心貼後背,於是買了泡麵來到監控室,邊吃邊看指導員用了什麽神奇的手段讓吳小慧迅速轉變口風,說了實話。

隻見指導員進入詢問室,並沒有和吳小慧講法律,而是擺出知心大叔的樣子問:“你愛他嗎?”

吳小慧茫然地抬頭,指導員又談起了人生:“初戀是很美好的事,是一生都值得懷念的最美好的回憶。但你們年齡尚小,沒有處理事情的能力,現在犯了錯誤,你媽媽讓你對你男朋友進行誣告,這不是處理錯誤的方法,你要想好,如果你堅持報案,那嶽大強可能就會被判刑,一輩子都記恨你。”

吳小慧開始鬆動,指導員趁熱打鐵,和吳小慧說了10多分鍾的青春期戀愛觀和價值觀。之後,他向吳小慧表示,說她如果和警察說實話,維護自己這段美好的初戀,那她就堪比電視劇中的女主角,為了愛情勇於反抗家族強權。

就這樣,吳小慧不但跟指導員說了實話,還堅決配合我們做筆錄。

至此,我們對指導員膜拜至極。

 

尾聲

此案過去1個多月,本以為已經結束了,沒想到吳小慧的舅舅真的雇了律師,向市局督察部門、區檢察院和信訪部門同時進行投訴,說我和老王收受賄賂,包庇強奸嫌疑人,讓強奸犯逍遙法外。

為此,市局督察和檢察院偵監部門專程派組來到刑警中隊對此事進行調查。我和老王早有準備,早已把所有筆錄裝訂成卷,把同步錄音錄像刻製成光盤,以應對調查。由於前期證據收集得足夠紮實,督察和檢察院自然也不可能找出問題,投訴最終不了了之。

本文係網易文創人間工作室獨家約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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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就可以起訴 -七彩奶油- 給 七彩奶油 發送悄悄話 (513 bytes) () 01/25/2021 postreply 21: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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