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國小民(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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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舉報我爸爸

2020-10-23 11:03:02
43人評論

作者左權

 

 

犯罪學協會成員, 現為人民檢察院幹警, 從事重罪檢察業務。

前言 “隱案”指的是未被發現的罪案,猶如被害者的屍骨埋藏在地底。

在犯罪統計學裏,“隱案”也被稱為“犯罪黑數”。

上世紀90年代末期,為了降低“犯罪黑數”,國內多地成立深挖工作組,

各地關押場所也自此成為“第二戰場”。

我的同事林凱是一名駐看守所的檢察官,他告訴我,5年前巡監時,曾有一名在押人員有檢舉揭發的意願,

卻遲遲沒有開口。在師父“黑麵楊”的幫助下,林凱最終取得了犯人的信任。

令他始料未及的是,犯人吐出的線索就像一張巨型蛛網,牽扯出了一係列的舊案。

隨著挖掘的深入,一場跨越22年的連環命案逐漸被揭開……

 

 

 

1

 

2015年7月,駐所檢察官林凱忽然變得心事重重。師父老楊問他,是不是巡監碰上了難辦的嫌犯,

且嫌犯身上可能藏有隱情?林凱一驚——自己這點心事,果然全被師父看穿了。

幾天前,林凱在巡視第三監區時,監室鋪頭主動要求談話。鋪頭說,監室裏新來的嫌犯黃洋,

幾乎每天晚上都在大通鋪上翻來覆去,遲遲無法入睡。

有一天到了後半夜,黃洋還盤腿坐在鋪上自言自語,身旁的犯人全被吵醒了。

 

最開始被吵醒的是個暴力犯,脾性烈,開口就罵,黃洋還沒來得及解釋,號服就被對方揪住了。

其他犯人都醒了過來,跟著鋪頭一起勸:

“千萬別打架啊……到時候上了械具,苦頭吃得更多。”黃洋才躲過了一次毒打。

 

“看守所給犯人上的械具,基本上是戴腳鐐和綁約束帶這幾種,最嚴重的叫‘臨時固定',

用來教育頑危的犯人。身體被固定以後,嫌犯便動彈不得。”林凱解釋道。

 

鋪頭向林凱反映,第二天天一亮,他就偷偷觀察起黃洋的舉動:犯人們都坐在大通鋪上,低聲攀談著案情,

監室裏充斥著髒話,黃洋卻一直顯得孤零零的,蜷縮在床鋪角落,嘴唇翕動著,鋪頭以為他在默背監規監紀。

 

鋪頭湊到黃洋身邊,問他是犯什麽案子進來。黃洋說,6月底的一天,晚上10點多,

他和朋友在大排檔喝了幾瓶酒,被鄰桌的座位擠到,就吵了起來,朋友勸了他幾句,但他心裏就是壓不住怒火。

那時黃洋和鄰桌背對著坐,也沒多想,就忽然轉過身,左臂卡住鄰桌的脖子,

右手拔出褲兜裏的彈簧刀猛捅了過去,一刀捅破了對方的右腎,構成“重傷二級”,

自己便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刑拘了。

“那你昨天晚上睡不著,是為了什麽?”鋪頭問。

黃洋左右張望著,突然壓低了聲音,向鋪頭打聽檢舉立功的事。

鋪頭勸他趁早聯係管教民警或者駐所檢察官,黃洋卻拒絕了,說“事情哪有這麽簡單”。

 

聽了情況,林凱認為黃洋是想通過立功爭取減輕處罰,如此遲疑則證明了他心裏應該還有很多顧慮——通常來說,犯人的思想包袱越重,案情就越重大,深挖線索的難度也就越高。

 

次日清晨,林凱一上班就去巡監,巡視到黃洋的監室門口,等候了兩三分鍾。

黃洋看到了林凱,還是欲言又止的樣子,此時林凱和鋪頭都把目光聚焦在他身上,黃洋很快把頭轉了過去,

裝作沒看見,鋪頭隻能在鐵門邊喊了一聲:“報告檢察官,無人要求談話。”

林凱一時也無計可施。

 

 

 

2

 

駐所檢察室在看守所內門的北側,占地麵積不大,兩口笨重的灰白色鐵皮櫃是1995年的老貨,

資產標識牌已有零星的鏽跡。最初檢察室裏人手不多,老楊負責二樓的兩個監區,人稱“黑麵楊”。

林凱第一次巡監,協管幫他打開黑色的鐵門,問:“你是新來的檢察官?”林凱剛點了點頭,

協管就幸災樂禍地冷笑了兩聲,“碰上黑麵楊算你倒黴啊。”

 

林凱還沒答話,忽然,協管冷笑的臉就僵住了。林凱回頭一看,老楊正朝自己緩步走過來。

老楊年紀一大把,發型像沙悟淨,頭頂禿了,下麵全白了,走路還有點跛,整個身體朝右傾,

看起來毫無威懾力,為什麽所裏上下都這麽忌憚他?

 

沒過幾天,林凱就明白了——老楊在看守所裏著實作風強硬,甚至有些不講人情。

看守所一樓的南北兩端是監區,中間的走廊兩邊是一間間的訊問室。那天,林凱跟著老楊巡監結束,

剛走了幾步,就見老楊在一間訊問室門口停了下來,他透過門上的玻璃窗,注視著室內的情形。

 

林凱還沒弄清怎麽回事,老楊就擰開訊問室的門,把裏麵的民警叫了出來。

林凱這才發現,訊問室裏隻有一位辦案民警在提審犯人——依照法律規定,提審嫌疑人務必兩人在場。

這位民警身上“有股匪氣”,還想爭辯幾句,卻被老楊懾住,最後乖乖報了自己的名字和支隊。

“以前他在提訊室單獨提審,說是在等同事,當時我對他做了口頭糾正,今天又逮到他違規。”

老楊對林凱說,“檢察官幹的就是得罪人的活兒。”

兩天後,一份《糾正違法通知書》就製發了出去。

 

老楊成了林凱的師父。他從前在陸軍部隊做政治教導員,退役後進入檢察院工作,先後在反瀆局和偵監處任職,

後調入駐(看守)所檢察室,在監所條線幹了十多年,在“深挖”方麵可謂功勳卓著。

沒過多久,林凱就跟隨師父挖掘出了一起隱案。

 

2012年9月,嫌疑人王惠誠在某高檔小區裏入戶搶了2萬元現金,將女主人割喉,之後又在羈押期間鬧監。

當時一位強奸犯睡在王惠誠附近,因為對管教民警心懷不滿,想要保外就醫,

便夥同王惠誠上演了一出“苦肉計”。一天淩晨4點多,王惠誠拿起在放風期間掰下的磚塊,

對著強奸犯的腦袋上猛砸了幾下,最終被民警上了械具。

 

初次見麵,林凱對王惠誠的印象很深,“他的眼睛很小,眯成一條細縫,雙臂被固定住了,

掌心隻能抬起一點點,對著我左右搖擺,好像在招手,‘嘿嘿’笑了起來,那是絕望的獰笑,

讓我想象到他作案時的樣子。”

 

老楊也察覺到王惠誠的眼神閃爍,麵色猶疑。隨後聯係承辦民警,在了解王惠誠的具體案情後,

結合他的性格特征、作案時間、地點和手法後,老楊猜測他是一名犯案老手,或許還有餘罪藏身。

開始,王惠誠還咬牙硬撐,老楊也不急,他便端著一杯濃茶,在談話室裏和王惠誠聊天,就這樣聊了兩個星期,

王惠誠最後對老楊說:“在這裏隻有你還把我當成一個人,我也不瞞你了,瞞也瞞不住。”

 

接下來,王惠誠從談話室出來,被帶到三樓的一間提訊室,深挖辦案組成員對他發起突審,

他癱在鐵椅上,頹然吐出一樁隱案:

2005年3月初,晚上9點多鍾,王惠誠帶了把水果刀搶劫了一位路人,拿走3000塊現金。

路人想逃跑,王惠誠把他撲倒、掐頸,最後割喉。那是他第一次殺人,屍體就埋在機械廠附近的荒地裏。

 

老楊將犯罪線索上報後,公安局立刻派人到機械廠附近查證,據王惠誠供出的大致方位,

屍體被警察用鐵鍁扒出時,呈現“高度白骨化”。經過DNA鑒定和骨齡比對,

結果和2005年3月9日被報失蹤的男子曹某相吻合,這一樁埋藏了7年的劫殺隱案,終於被挖破。

那時,林凱才駐所50多天,還是個新人。他看到老楊把市政法委頒發的深挖獎牌鎖進駐所檢察室的鐵皮櫃,

再也沒有拿出來。

 

 

 

3

這次,針對黃洋的問題,老楊給林凱出了個主意:先主動找黃洋談話,了解大致的情況。

既然黃洋有很多顧慮,不妨先把檢舉的事擱在一邊。

談話室裏,黃洋顯得有些拘束,像犯錯的小朋友一樣身體僵直地坐著,雙手平放在膝蓋上,低頭盯著地磚,

不敢和林凱對視。林凱問他在監室裏的生活狀況,有沒有被人欺負,黃洋搖頭說“沒有”,隨後又陷入沉默。

黃洋看上去心神不定,但就是不鬆口。林凱全然忘了老楊的囑咐,急著問黃洋有沒有檢舉揭發,

是不是心存顧慮,黃洋連連搖頭,說“我沒什麽要講的”。

林凱低著頭回到辦公室,他第一次“攻心”失敗了。

接下來的幾天,林凱經常忍不住歎氣,老楊看他一反常態,試探性地問道:

“你是不是跟那個黃洋一樣,心裏還藏著其他事情?”

 

“師父,我也想挖個大案要案,給別的同事看看,其實我……”林凱向老楊坦白,可話還沒講全,

當即被老楊打斷。老楊警告他,深挖餘案的時候,這種心態是大忌,

也很容易陷進一些犯罪嫌疑人“假立功”的迷魂陣,不僅白忙活一場,還很容易出紕漏。

同時,“硬挖更不可行,嫌疑人擁有保持沉默權和隱私權,他不願意說,你硬要他說,

就變成誘供或者逼供,這點決不允許,你腦子裏這根弦要繃緊。”

 

第二次找黃洋談話時,老楊在林凱身邊陪同。

一番日常聊天之後,林凱問道:“你的父母身體怎麽樣?給你請律師了嗎?”

“沒有,”黃洋的身體驟然顫動了一下,“我沒有家人。”林凱再追問原因,黃洋的整張麵孔頓時變得扭曲,

衝著林凱暴吼:“你管那麽多幹嘛?!我說了沒有就是沒有。”

林凱正準備跟黃洋解釋,老楊忽然在桌子底下拍了拍林凱的膝蓋,接著開口對黃洋說:

“今天就到這裏,你先回去吧。”

回到辦公室,林凱忍不住問師父為什麽要打斷他。老楊歎了口氣,解釋道:“黃洋很多疑,顧慮比別人多。

剛才他的要害好像被戳中了,情緒很不穩定,這時候你要是急於求成,就很容易破罐子破摔,

永遠也不開口,你付出的努力都白費了。”頓了頓,老楊又問:“剛才你有沒有仔細觀察過黃洋?”

林凱愣住了,“我就一直看著黃洋的眼睛,他的眼神很閃爍,老是往窗戶外麵瞟。”

“那他為什麽要一直看外麵?”老楊繼續追問。

“這個我確實沒想過。”

 

老楊說,黃洋看著談話室窗外的場景,一方麵反映出他渴望自由的心境,

另一方麵表明黃洋對當下的環境心不在焉,那些心結尚未解開,

“剛才在你提到他家人的時候,他的右拳攥緊,快速敲了兩下膝蓋,表明他在克製自己的情緒。”

後來林凱回憶說,“當時師父(老楊)說,談話教育就是做犯人的思想工作,想做好並不容易,

因為你不僅要弄懂犯人是怎麽想的,還要學會去了解犯人為什麽會這麽想,不能先入為主。”

“以前一個製毒的案子,挖了整整兩年,犯人才願意開口。慢慢挖吧,你挖的不光是別人沒發現的隱案,

也是在磨你自己的性子。”這是老楊的原話。

幾個星期之後,黃洋被檢察院批捕了,這一次他主動要求談話,“我想要檢舉揭發,但是我怕對不起良心。”

這一次,林凱不再心浮氣躁,一點一點地勸說。沉默了許久後,黃洋終於開口:“我要檢舉我的父親。”

緊接著的話讓林凱有些摸不著頭腦——“其實我有兩個父親。”

 

 

 

4

 

黃洋說,自己的親生父親叫黃愛國,另一個“父親”名叫江根發,是父親在村裏的拜把兄弟。

在黃洋母親死後不久,黃愛國讓他“認了親”。

黃洋從小在江西的農村長大,8歲時跟著兩個父親來到城裏,生活在碼頭邊。

某天晚上,他看到父親黃愛國踉踉蹌蹌爬回棚子裏,滿臉都是血,江爸爸叫他不要亂跑,

隨即就跟著黃愛國衝了出去。後來兩人回來就慌忙收拾東西,帶著黃洋往外跑。

1993年的那個春夜,兩個男人拉著一個小孩竄進了火車站。黃洋被送回江西的奶奶家,兩個父親便消失了。

後來,幾個陌生的男人來過村子,問了奶奶幾件事,又問了黃洋,那時的黃洋尚懵懂,隻會搖頭。

等他們離去,黃洋問奶奶“這些穿綠色衣服的人是誰?”奶奶告訴他,這些人是警察,

是來找他父親和江爸爸的。

黃洋纏著奶奶追問,他的兩個爸爸為什麽不回家,警察又為什麽找他們,

“我奶奶沒回答我,就一直看見她哭”。

 

壞事傳千裏,有幾個村民趁奶奶不在家,偷偷告訴黃洋,說他父親黃愛國和江根發在城裏殺了人,

“他們對我說,被抓住肯定要被槍斃,這樣我兩個父親都沒了,我一哭,他們就走了。那時候我還小,

但這件事我記得很清楚”。

“所以說,這件事對你影響很大。”林凱說。

“對,我從小到大就被嘲笑‘沒爹沒娘’,後來我就覺得,要想不被欺負,做人就一定要狠,

我就是逞凶鬥狠才進來的。”

黃洋說,直到他念了高一,奶奶才跟他道出了實情:當年,他父親黃愛國的確在縣城殺了人,

1995年就已被判刑了,而江爸爸還潛逃在外。

奶奶去世以後,黃洋變得不愛說話,每天都回想小時候的事情,加上從小被欺負,就覺得沒有人是可以相信的。

大約在2003年的一天,一個自稱叫“江海明”的人找到了正在讀大專的黃洋,

“他說我小時候喊他江爸爸,我本來不太相信,後來他提到我父親黃愛國,還講了很多以前的事情,

我就確定他是江爸爸,江根發。”

 

在黃洋的描述中,江根發小眼睛、身材很矮小,右肘有條很長的傷疤,走路一瘸一拐的。

黃洋說,江爸爸一直很照顧他,那段時間經常給他寄錢,可另一方麵,黃洋總覺得無論如何,

江根發畢竟是一個潛逃20多年的殺人犯。當然,即便抓到了江根發,他也“怕政府說話不算數”。

 

聽到這裏,林凱給黃洋吃了定心丸:“刑法規定,犯人提供有效的犯罪線索,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黃洋猶豫了一會兒,說出自己最後的一個顧慮——這個“父親”待他視如己出,自己卻把“父親”出賣了,

這種精神折磨讓他在看守所活得很壓抑。後來,林凱也對我說,

“這時候他(黃洋)的聲音變了調,眼淚吧嗒吧嗒滴在地磚上,那是我第一次看到犯人痛哭。”

 

等黃洋的情緒平穩下來,林凱勸他不要過於自責,畢竟江根發負案在身,而且“揭發同樣是一種贖罪的方式”。

 

當天下午,林凱就聯係了公安局追逃辦,移送犯罪線索。經過查實,江根發確實是上網追逃人員,

生於1966年,江西新餘人,於1993年4月18日作案後外逃。當晚追逃辦就製定了抓捕計劃,

連夜趕往黃洋提供的住址,將江根發抓獲。

令所有人都沒想到的是,江根發所牽扯出來的案件,不隻有“4·18”這一起。

 

 

 

5

“判決書裏寫過,江根發說黃愛國救過他兩次,一次是他野泳差點淹死,被黃愛國救上來,另一次是他肚子疼,在地上打滾,黃愛國背著他跑到衛生所。他們兩個關係非常好,十幾歲的時候,就在村裏拜把結義。”林凱說。

 

黃洋曾對林凱說,自己四五歲時,母親就得了惡疾,拋下他和父親走了。黃愛國深受打擊,經常在村裏發酒瘋,摔別人家的東西,那時候,江根發要麽攔著他父親,要麽事後幫著賠錢。有次喝完酒,父親把黃洋叫到跟前,讓他認江根發做幹爹。

1992年5月,父親帶著黃洋,跟江根發到城裏學做工,後來經師父介紹,到南岸修築碼頭。

 

江根發後來供述稱,1993年4月18日當晚,自己坐在棚子裏,黃愛國忽然衝進來,臉上血淋林的,還有一道黑的膠鞋印子,黃洋當時就嚇哭了。“我拿濕的毛巾幫他擦血,問他是誰弄的,他說是工地的齊富貴。齊富貴平常和我們關係還好,我就問齊富貴為什麽打他,他說齊富貴亂拿他的錢,還打了他。他說這口氣咽不下去,要去尋仇,問我走不走。我看到他被打成那樣,腦子也熱了,就叫黃洋別亂跑,跟著他去打齊富貴。”

 

這時林凱注意到一個特別的細節:在江根發的判決書上,也補充了黃愛國在1995年被捕後的供詞,和江根發的供述存在很大出入——

黃愛國稱,當年他在工地上看到齊富貴露了財,便生了歹念。晚上趁宿舍裏沒人,便偷偷潛進屋裏,翻了對方架子床上的包,正好被打牌回來的齊富貴撞見,自己身形矮小,被狠狠教訓了一頓,“他(齊富貴)說要告到公安局把我抓走。他打了我,我心裏有怒氣,也怕他真的叫警察抓我,就逃回家喊了江根發,一不做二不休。”

 

判決書上的法醫屍檢載明:被害人齊富貴係被他人用尖銳器刺傷左肺和左心室,致失血性休克,死於心肺功能衰竭。

關於事發經過,兩人的供述也不一樣。

 

江根發說,自己去時隨身帶了一把雙刃刀——這是江根發在1993年春節,到廟會上買的一把雙刃匕首。根據後來江根發二姐江紅霞的證言,為了買刀這件事,她當時還和自己的弟弟吵過一架,說“買刀遲早要闖禍”。

兩人走到宿舍門口時,齊富貴正好走出來,“我們幾個人就扭打起來,齊富貴把黃愛國踢到土包那邊,要去拿旁邊的鐵鍬打黃愛國,我就拿刀捅了他,齊富貴‘嗷嗷’叫了一下,就倒地了,黃愛國拿著扳手,對著齊富貴的臉又砸了五六下,血噴到他的衣服上。我拉住黃愛國,叫他別打了,齊富貴早就被我們打壞了。”

 

然而,在黃愛國的供述裏,他咬定是自己捅死了齊富貴,“江根發隻是幫了忙”。“一看見齊富貴,我就拿刀插進去了”,看到屍體倒在血泊中後,自己便進屋拎走了那個黃布包。這時他們聽到工友們回來,來不及處理屍體,便帶著黃洋連夜逃往江西老家。

 

很多年以後,關押在監所的黃洋向林凱複述了那一夜的場景。

晚上風很大,父親拽著他的手,跟江根發趕上一趟列車。車廂裏有風,江根發脫下外套,把黃洋裹緊。黃洋的頭靠在父親的腿上,沒多久就昏睡過去。

火車馳在岔道,座位下麵短促震動,他被震醒了,變得迷迷糊糊,問父親“車子開到哪裏”。父親很煩躁,用手壓住他的頭,說還早得很,讓他再睡會兒。黃洋又閉起眼睛,隱約聽見江根發對他說:“洋洋,江爸爸跟你爸要去很遠的地方。”

轉車到了新餘,他們抄了荒僻的鄉村土路,其間攔下一輛三輪車,躺在車後的草堆上,顛簸著回到從小長大的村莊。

到家後,黃愛國把兒子黃洋托付給母親,塞了幾百塊錢,謊稱“要出一趟遠門”,當晚跟著江根發逃出了省界。

黃愛國的母親曾供出證言:大概1993年5月,幾個男的來問過,說我兒子愛國在外麵殺人了,又問了黃洋,那時他還小,差不多七八歲,說自己什麽都沒記得。

 

 

 

6

由於從齊富貴身上搶到的560塊大部分都給了黃洋的奶奶,兩人手頭的錢所剩不多,迫切想要“弄條活路”。離開江西老家後,黃愛國和江根發先連夜乘車逃往貴陽,三個多月後,又逃到了四川。

1994年3月,兩人在綿陽的一家汽車修配廠打工期間,黃愛國和一位工友產生了誤會,對方當眾責罵黃愛國偷了工廠的零件,黃愛國堅稱自己沒拿。此後,車間裏的工人都說黃愛國“手腳不幹淨”,黃愛國再度起了殺心。

 

他對江根發說,在這個廠子做不長,既然那個工友存心冤枉他,加上過幾天廠裏就發工錢了,他不如找機會把工友做掉弄筆錢,“隻要做得幹淨點,沒什麽大風險,再逃到別的地方,避一避風頭”。

江根發勸他說,兩人說不定已經被公安盯上了,能躲一天是一天。要是又背上一條人命,自己肯定受不了,不如老老實實地過普通日子。那時黃愛國聽了這番話,暫時壓住心底濃烈的殺意,過了幾個月,他們又輾轉到成都打散工,到了1995年3月,坐車逃到了雲南。

 

後來黃愛國到案後供述,那年他在雲南的隴川邊境,偶然弄到一把民間粗製的手槍。外形黑黢黢的,槍管很舊,裏麵裝了幾顆鋼珠。他嫌槍管太長,藏在兜裏不方便,就鋸掉前麵生鏽的一截。

鋸槍管的動靜很響,這也是江根發第一次發現黃愛國有槍。

再次見到這把槍,是1995年7月3日,那晚他們結夥犯下第二樁血案。

 

第二次作案前,他們身上的錢已花光,沒找到生計,黃愛國說,“要出去弄點錢,不然沒活路了。”江根發問他怎麽弄,黃愛國說自己想搶出租車司機,“我們做最後一次,弄完分錢,各自各走的”。

 

1995年7月3日,兩人搭上一輛紅色桑塔納出租車,上車後,隨便報了路名。等車經過一條河溝,開到幽暗的巷子邊時,黃愛國叫停了車,接著就掏出槍頂住司機的太陽穴。司機捏住黃愛國的手腕,想奪槍,江根發拿出事先準備好的鋼絲繩,死死勒緊司機的脖子。第一顆鋼珠打穿司機的頭顱,擊碎了玻璃車窗,黃愛國隨即又開了一槍。之後兩人劫走車上的320元,在河道附近拋了屍。

“那時候黃愛國太狠了,連開幾槍,臉看起來很嚇人。我懷疑他槍裏麵還有鋼珠子,很害怕,就想要逃,說自己那份錢不要了。”江根發被捕後供述。

隨後,黃愛國的舉動讓江根發過了20多年依舊記憶猶新——他拿出200塊遞給江根發,然後“撲通”跪在地上,朝江根發“咚咚咚”磕了幾個頭。

 

黃愛國對江根發說,你這輩子毀在我手裏,今天跟我又殺了一個,兩個人目標太大,更容易被抓,等會兒我們走南北麵,你往南麵跑,逃得越遠越好。要是最後都吃了槍子,黃泉路上再做兄弟。很快,兩人在黑夜中分別,從此斷了聯係。

 

判決書上顯示,事發當時,縣公安局的民警在案發現場做了勘查筆錄,繪製現場平麵圖,為了查清屍源,還在周邊貼了認屍啟事,被司機的母親辨認了出來。而此時,黃愛國和江根發已逃竄到南北兩地。一個月後,黃愛國在甘肅境內再次作案未遂,被警方捕獲,起先他堅稱過去犯的案子是他一人所為,卻很快被識破,最終將江根發供出。

 

江根發冒名“江海明”,潛逃至河南和浙江等多地,靠收廢品為生,隱姓埋名了22年。這些年,江根發從沒結婚,在2003年跑了兩三個省份,才輾轉找到黃洋這個“兒子”,他以為當年黃洋還小,不會記得自己,沒想到最終還是被供出。

 

判決書很長,林凱說自己看完也有點唏噓,“就像‘愚忠愚孝’一樣,江根發這是‘愚義’,為了所謂的江湖義氣,賠了一輩子,也苦了黃洋。”

林凱記得在深挖工作表彰會上,公安局追逃辦的民警跟他提到一個細節,在抓捕逃犯時,警察通常會問:“知道我們找你做什麽嗎?”

江根發不像其他的逃犯那樣裝糊塗,反而平靜得出奇,麵無表情地說:“知道。”

 

尾聲

2017年5月,我和林凱成了同事,老楊也即將退休了。

那天下午,我經過駐所檢察室門口時,看到林凱正幫老楊收拾東西,地板上攤開一個大號的黑色行李箱。老楊疊著藏青色的製服,嘴裏哼著小調:“春風它吻上了我的臉,告訴我現在是春天……”

老楊沒有讓林凱送行,隻是囑咐:“我給你留了兩個老物件,一本舊相冊,一本黑色筆記薄,放在左邊的鐵皮櫃裏。”

那本藍皮的老相冊是一本大案圖集,林凱在其中發現了一張舊照:那年“97嚴打”,老楊穿的製服像軍裝,檢徽在肩章上。照片下方有一行仿宋字,標明老楊在偵監處——那時人們還習慣叫“批捕科”——照片裏的老楊在閱卷,正參與承辦一起特大搶劫殺人案。

 

而那個厚厚的黑色筆記本,封皮邊緣已磨成灰白,老楊在裏麵寫了十幾篇深挖要案的經驗總結。最後幾篇尤其令林凱動容——那是老楊當初為了幫助他,寫了12頁筆記,裏麵全是黃洋的性格分析,也有一些刑事政策和談話策略,這些他都沒有跟林凱提過。

 

1年後,林凱依靠這本黑色筆記本又挖出一樁多年前的懸案。他把自己戲稱為“開挖掘機的”,想掘出那些埋在地下的罪惡。

“為什麽說‘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一方麵有警方在追逃,另一方麵有深挖這個第二戰場在兜底,所以說,‘隱案’沒有終結。”

本文係網易文創人間工作室獨家約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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