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同一條船上,我們不在同一輛車上
高伐林注:
前天在微信群偶然讀到署名為張凱律師的文章《我們不在一輛車上》,溫和而又犀利,紮準了穴位,點出了目前中國社會災禍頻發的深層病灶何在。雖然我並非基督徒,而他這篇文章末尾,表示了對人類自己走出困境的絕望,“人類的曆史告訴我們:人類無法自己從‘幽暗之地’走到‘流奶與蜜之地’……願上帝祝福中國”,這一點讓我未必認同,但我感到此文說出了我自己的內心感受。
從這篇文章開頭又得知,他此前還寫過一篇文章《我們都在一條船上》,於是在網上搜尋,找到了近四個月前的這一篇。果然如他所說,“一度走紅互聯網”,轉載的地方還真不少,可能我們萬維有熱血朋友也轉載過?
這裏,我將這位作者四個月前後的兩篇文章放在一起推薦,格外有趣,更發人深省。
第一篇文章,“我們都在一條船上”,苦口婆心,循循善誘,期望讓人們(包括官家、有司)體認到:我們都屬於“命運共同體”,雖然有“不同的夢想”,卻還在“同一個世界”。作者以“疫苗事件”為切入點,反複闡明:為了您自己的利益,您也應該關注我們共同乘坐的這條船的安危。您不要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甚至對那些關注大船命運的人說風涼話,須知厄運也有可能落到您自己頭上啊!
而“我們不在一輛車上”,相形之下,態度更為冷峻。文章指出了:中國這麽多社會災禍,禍根在於:決定民眾命運的人,與民眾並“不在一輛車上”,民眾遇到的災禍,與他們無關。
如果說第一篇文章,律師作者畢竟還充滿希望,還對一再封殺他的文章、不讓他通過“年檢”(中國律師要“年檢”!最該“年檢”甚至“月檢”的,難道不是那些官員?)導致他不能執業等等等這樣一些打擊盡量平心靜氣,調侃說“既然大家都在一艘船上,誰認識局長,幫我和他聊聊。把這麽優秀的律師逼成一個靠文章打賞的人,實在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那麽短短四個月過去,第二篇文章,字裏行間滲透的就是“絕望”二字。
是不是就此“絕望”,可能有不同看法。但是對官員與民眾“不在一輛車上”,我也有了越來越多的感受。記得2013年馬雲演說:“這次北京的霧霾,我特別高興,我從來沒有那麽高興過,因為特權階級他們有特權的水,這次沒有特級的空氣了,他們回到家同樣會麵臨老婆孩子的指責。”但最近我接觸了很多國內來的學者、媒體人,他們告訴我,特權階級也有了越來越多的高科技手段,避免吸進霧霾——他們與民眾“不在一輛車上”!自己能夠不吸霧霾了,他對百姓吸進霧霾,能感同身受,爭分奪秒去解決嗎?
張凱律師:都在一條船上
2010年春天,我和十幾位律師、記者一起研討山西毒疫苗事件。我把研討會記錄放在我的博客裏,第二天,文章被刪,為了表示抗議,我把這個事記錄在了博客裏。之後,律師和記者分頭行動,一係列維權過程我都寫在博客裏,但文章很快被外星人劫持了。那一年,我見了很多當事人,他們的孩子在打完疫苗之後,有的忽然抽搐,有的死了……。但是,人的生病和死亡可能有很多種原因,他們隻能說明在時間上有先後關係,但是誰能說清楚是否存在實質因果關係呢?很多部門就是這麽搪塞他們的。
疫苗的保存要求在2–8度,當時有證據表明:很多疫苗直接在高溫下保存和運輸。高溫下的疫苗隻是無效,還是變質為有毒物質?誰都說不清。當時毒疫苗事件發生在山西,八年後的今天,疫苗受害主要在山東。這一東一西,惹動了人們的憤怒。山西疫苗事件距今天已經八年時間了,這八年,我經曆了人生各種起落和變故。就像坐在一艘大船裏,自己完全無力左右命運,隻能跟著大船起起落落。然而,我們何嚐不都在一艘大船裏,看起來船決定著我們的命運。事實是:船裏的每一個人,決定著船的命運。
1
我的同學今天給我留言,讓我寫寫毒疫苗的文章,因為他的孩子打了報道的問題疫苗,他不知道這疫苗進入孩子的血液裏會發生什麽。
我還記得他嘲諷我:不懂得賺錢,每天總是關心自己改變不了的事情,閑的蛋疼。
我的同學就很會賺錢,平時不問西東,念叨著什麽歲月靜好。八年前山西毒疫苗的事情他根本不知道,似乎也不需要知道。山東的事終於輪到他了。
他也真的急了,一下午給我發來好多這個事件的文章,問我是不是真的。
我說:“不傳謠,不信謠”。這正是他曾經發給我的微信。
2009年,我幫助毒奶粉受害者。
2010年幫助毒疫苗家庭。
我的這位同學說:你什麽都改變不了,倒是把自己搭進去了。識時務者為俊傑。
他說的是真的,而且他也是俊傑。所以,我不為自己辯護。
2009年,我代理毒奶粉的受害人,到法院起訴,法院不立案。
2010年,毒疫苗的受害人到法院起訴,法院也不立案。受害人就到衛生部抗議,最後被拘留了,於是行政訴訟,我拿著他們的訴狀到法院,依然不立案。我和法官吵起來,最後被轟出去了,這事發生在北京的一個法院。
行政拘留不算太重的處罰,最多十五天。但據說有人因此被判刑,理由是:尋釁滋事,刑期兩年。
確實,我什麽也沒有改變。
我常常感覺到:這樣的處境,律師是最沒用的,有時候,我們隻是給當事人帶來一些心靈的安慰而已。
今天網上才傳出消息:過去管奶粉的領導,並沒有卸任,現在管疫苗了。
網友質問:管不好奶粉的人,能管好疫苗嗎?
疫苗問題沒有解決,管疫苗的人也沒有解決,但提問題的人都被解決了。
當年披露山西毒疫苗的記者王克勤被報社下崗,總編包月陽被免職。還有當年的那些律師,我都不想多說了。
最近讀哈耶克,這位先知般的思想家,指出了人類通往奴役的路,他說:“觀念的轉變和人類意誌的力量,塑造了今天的世界”。
如果他說的是真的,那麽:今天的中國的樣子,就是中國人觀念塑造的,中國人普遍有什麽樣的想法,就有什麽樣的中國。
換句話說,中國人,有什麽樣的觀念,就會有什麽樣的疫苗。
我那位同學的想法,基本是國人的普遍想法。
平時我懶得理他,他也懶得理我,同一個世界,不同的夢想。
而這次,這位同學或許才意識到,我們是在同一條船上。不僅僅我與這位同學,這次大富豪劉強東與八年前那些衣服都穿不整齊的農民,也站在了同一條船上。
平時我的這位同學一門心思賺錢,哪裏管什麽洪水滔天。但這次他發現了船在漏水,可能自己也會溺水,總應該想想怎麽把船修好吧?
況且他平時很“愛國”,微信朋友圈幾乎沒有“負麵”信息,最近又在朋友圈裏轉發“人報”文章,吆喝著要和美國把貿易戰打到底,說什麽:美國亡我之心不死。
這位同學最後發信說:“要好好賺錢,讓兒子移民”。
我回複:“真慫”。
2
一個大膽的假設:
如果2010年,那些做報道的記者、律師不是被打壓,而是得到榮譽。
如果那年的的疫苗事件,責任官員得到懲處,法院大膽的開庭審理,受害人得到高額賠償。
如果那些自發組織起來的NGO組織,可以自由的發揮他們的功效。
那今天會怎麽樣呢?
不用太聰明也會知道:會產生更傑出的記者、律師、官員……
法官會充滿榮譽感,他們會驕傲的說:八年前那個案子是我判的……
NGO組織會自豪的把八年前他們的功績寫在自己的宣傳冊裏,對來訪的人誇耀自己在疫苗事件中所做的貢獻……
但,這一切都隻是假設。
如果把我的這些假設翻譯成政治或法律詞匯,就是:新聞自由、司法獨立、主權在民……
這些已經被曆史無數次的驗證過的價值,難道我們還需要別出心裁,另辟新道嗎?
問題疫苗難道真的隻是疫苗問題嗎?
3
愛國青年說:“任何國家都有問題。”
是的,他們說的沒錯,但解決問題的方式卻大不相同。
八年前,我們把毒疫苗的帖子刪幹淨了,以為疫苗問題解決了。
但問題疫苗隻是換了一個省。而且,這或許隻是剛剛開始。
《南方都市報》刊發的調查報告《疫苗之殤》中披露,中國是世界疫苗事故最多、最慘的國家,每年至少都會有超過1000個孩子患上各種疫苗後遺症,或死或殘。
美國也曾經有過疫苗危機,大家都爭著要往美國這艘船上跳,看看他們是怎麽對待船客呢?
幾年前,美國麻州一家藥廠出現違規,導致全國腦炎爆發,76人死亡,該廠負責人被控二級謀殺,藥廠倒閉,賠償2億美金。
1988年,美國通過《國家疫苗傷害補償程序》。確立了為接種疫苗造成傷害的無過錯補償製度,受害人無需訴訟就可獲得初步賠償。
我們得到賠償的概率有多大呢?
這要解釋什麽是無過錯補償。簡單的說:雙方舉證方式不同。
2013年湖南廣東四川有4名嬰兒注射乙肝疫苗後死亡。家屬向醫院提出索賠,院方稱:尚不能確定死因與疫苗有關。也就是說:家屬需要證明孩子的死是疫苗導致的。
想想,這樣的證明有多難?孩子打了疫苗,孩子也死了,但這可以證明是疫苗導致的嗎?不可以。
醫院會說:孩子中午還吃飯了呢?你怎麽知道不是吃飯死的?醫生可以拿出一大堆病例說明:吃飯也是可以死人的。
你是一個幾年才會接種一次疫苗的人,你的訴訟對手是精通疫苗醫學的機構。你怎麽可能講過他?
你當然可以申請鑒定,但是疫苗有多假,鑒定就可以有多假。
美國確定的的無過錯補償責任正好相反,上麵的案子為例,按照美國的法律,院方需要證明:孩子的死與疫苗沒有關係,如果院方不能證明,就要賠償。
依據上述的美國法律,也是先行賠付。先賠錢,然後再打官司,一般而言,孩子疫苗後,隻要不是明顯的意外死亡或其他疾病導致死亡,都會推定為疫苗導致。
而賠償的數額呢?
在山西毒疫苗事件中,唯一獲得法院立案的尚彩玲,打了三年官司,最終和疫苗廠家達成和解協議:廠家補償十萬元,尚彩玲放棄訴訟和上訪權利。
從1988年至2000年法案實施12年間,全美有1500多人得到11億多美元的基金救濟。平均每人約500萬人民幣。
從數字來看,我們孩子比美國孩子疫苗致殘、致死的數額多出十多倍。而賠償,我們比美國少十幾倍。
看了這樣的數字,不知道那些整日喊著:“厲害了,我的國”的人會怎麽想。
4
不能再寫下去了,再寫一下就又變成“別有用心”的人了。但希望這篇文章不要被刪,誰家沒個孩子,誰能避免被狗咬一口呢?
當年為疫苗受害者呼籲的律師,現在多半已經不幹這事了。他們在哪裏,自行穀歌吧。
我回到了北京,北京司法局還沒有給我年檢,所以不能執業,既然大家都在一艘船上,誰認識局長,幫我和他聊聊。把這麽優秀的律師逼成一個靠文章打賞的人,實在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張凱律師:我們不在一輛車上
我的文章《我們都在一條船上》,一度走紅互聯網,於是,重慶公交車的事情發生後,我收到很多人給我留言,督促我快再寫一篇:“我們都在一輛車上”。
還沒等我動筆,題目“我們都在一輛車上”的文章,在互聯網上就出現了好幾篇。
然而,如果真的認為:“我們都在一輛車上”,就顯然是很傻很天真。
中國幾乎所有的問題,歸其原因,恰恰在於:“我們不在一輛車上”。
01
避免重慶公交車事件發生,實際很容易,不用專業學習,就可以找到很多方案。
比如:司機區域增加防護設施;引進更科學的報站係統;甚至公交車內設計的更好看、更舒適,都會減少人們的焦慮。
但是,中國幾十年的公交車,幾乎沒有改變。
原因很簡單:有權決定這些事的人,根本就不坐公交車。
我們抱怨:我們用世界上最貴的汽油,但我們什麽都改變不了。可以決定油價的人,都坐專車,不會自己掏錢加油。
我們抱怨:醫藥費太貴,但我們也什麽都改變不了。決定醫藥費的人,都是公費醫療,不會自己掏錢治病。
管疫苗的,不打國產疫苗。
管奶粉的,不喝國產奶粉。
……
我們不在一輛車上,才是真正的問題所在。
02
於是,我們製度的改變,往往需要付出血的代價。
孫誌剛(之死),改變了收容遣送製度;
結石寶寶,推動了《食品安全法》出台。
然而,更多時候,就算是有血的教訓,也依然不會有太大的改觀。
決定整個社會規則的人,都在規則之外。
既然不在一輛車上,誰管在你車裏是死是活?
司機、乘客、以及那個發飆的中年婦女,看上去是他們彼此廝殺,但事實上,他們又都是受害者。
這隻是中國底層社會相恨相殺,並最終同歸於盡的江湖世界。
廟堂之上,根本沒有他們的世界與生死。
他們的死亡,甚至也無法成為製度革新的祭物。
有人批判乘客的冷漠,但是,擠過公交的人都知道,這種衝突太平常了,公車上的彼此辱罵、甚至毆打,怎麽能指望其他乘客製止?
那樣或許隻會有更大的衝突。甚至還可能構成尋釁滋事而被抓起來。
有人批判發飆的中年婦女。自己坐錯了站,卻拉一車人陪葬。
但是,這種撒潑我們早就習空見慣。隻是這次她不幸,車正好在橋上。
仔細想想那個撒潑的婦女,甚至她就是我們每一個人,我們小心謹慎地活著,卻總是過不好這一生。
吃飯需要防止各種毒,上網需要防止各種騙,孩子從幼兒園就要防止各種欺負,稍有不慎,我們就掉到坑裏。
最近,幾個官員都抑鬱自殺,更何況是社會最底層的中年婦女?
或許,這隻是中年婦女被無數次碾壓後的一次情緒失控而已。
誰又敢保證,下一個發飆的不是我們自己?
有人批評公交司機不專業。
但是單手抗暴是美國特種兵的素質。公交車司機平均工資是3000多,一天一百多,這大概連有些階層的貓糧都不夠。
司機的工資僅僅可以糊口而已,你指望他有李小龍的真功夫?
此事件中,很多人引用伏爾泰的名言:雪崩時,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
但是,如果雪花根本沒有力量決定自己下降的方向,沒有能力左右自己的命運,其實,每一片雪花都是無辜的。
中國的實景是:決定公交車裏命運的人都不在公交車上。
公交車裏的人,甚至連牢騷都不可以有,隻能默默承受。而一旦出現一點小問題,就可能立刻引爆,然後相恨相殺。
中國社會如今已經變成:走路的不顧騎車的;騎車的不管開車的;坐公交的不理開轎車的;開轎車仇恨開跑車的……。
大家不在一輛車上,所以可以冷麵相對。
韓寒十年前寫的文章:《來,帶你到長安街掉個頭》,他的朋友開著奧迪A8,不掛車牌,可以在長安街上掉個頭,因為車窗上貼著“京安”“人民大會堂XXX”“政協XXX”等牌子。
十年過去了,普通的車有了限行,每周總有一天,連北京城都不能進。
但是,那些曾經可以在長安街上掉頭的車,依然可以掉頭,甚至普通人都看不到他們在掉頭。
大家不僅不在一輛車上,甚至都不在一條路上。
03
製定社會規則的人,不在規則之內,必然導致規則無法做到公平公正。
《正義論》的作者羅爾斯認為:隻有讓切蛋糕的人最後去拿蛋糕,才能保證蛋糕切得最公平。
原因是:切蛋糕的人在自己的分配規則之內,如果蛋糕切得不公平,自己拿到的一定是最小的蛋糕,自己就是受害者。
而我們社會製定規則的人,卻在規則之外。一切災難,均與他們無關。
可以決定公車內規則的人,一輩子可能都不會坐公車,他怎麽可能為公車製定好的規則呢?
十幾年前,我是一個闖蕩京城的屌絲,每天需要在公交上一個多小時上下班,深刻體悟擠公交的勞苦。
公交車上,大聲嗬斥、彼此怒目,甚至皮膚都要粘在一起。
帶著女朋友擠公交車,我費盡全力為她撐出的一點空間,那一點點的尊嚴,在停車與啟動中,隨時被侵占。
那種痛苦的經曆不僅僅是肉體,而是你感覺自己如同螞蟻一樣,隨時被碾壓,隨時被掏空。
在擁擠中,你感受到的是一種生命的絕望。
美國保守主義思想家拉塞爾·柯克認為:如果社會成員處於精神上的失序狀態,那麽共同體的外在秩序也無法持久。
重慶公交車的失序,恰恰就是車裏人精神失序的外在表達。
絕望,正是精神的高度失序。
“絕望”也是最能表達重慶公交車落水事件的關鍵詞。
發飆的婦女因為絕望,毆打決定一車人安全的司機。
司機因為絕望,拚命地左轉,哪怕左邊是懸崖。
乘客因為絕望,冷漠地看著這一切。
看似偶然的事件,實際是車裏所有的人,用同歸於盡來表達絕望,我甚至認為:這是一次集體的自殺行動。
發飆的婦女、愁苦的司機、冷漠的乘客,這是中國底層社會,對於絕望最真實又最慘烈的表達。
如果找不到出路,這將會是中國未來社會的預演。
04
魯迅先生,曾經提出鐵屋子理論:在鐵屋子裏,很多人熟睡,你叫醒一些人,然而,如果鐵屋子人無法出去,你隻是增加了他們的痛苦。但是,如果幾個人起來,誰說沒有毀壞鐵屋子的希望呢?
同樣,當更多的人看到了絕望,或許也正是希望所在。
人類怎樣才能克服自己的軟弱和毀滅性的衝動?
這也是以色列人在《出埃及記》中同樣麵臨的難題。
靈魂失序,必然讓我們居住在“幽暗之地”。正如《約伯記》所說:“是死因混沌之地,那裏的光好像幽暗”。
人類的曆史告訴我們:人類無法自己從“幽暗之地”走到“流奶與蜜之地”。
唯有找到真光才可以得到真自由。
製度的革新,如同猶太舊約的律法,它雖然可以指向光明,卻無法成為生命的救贖。心靈的自由,才可以邁向迦南。
我們需要走出不公平製度的禁錮,但我們更需要走出絕望,找到靈魂的秩序,重建倒塌的帳幕。
那樣,這片土地就有福了。
願上帝祝福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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