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說父母在兒女之間劫富濟貧, 希望富裕的幫幫窮的, 可我媽是窮的富的一律劫來濟兒子。我三姐在家鄉三線小城市, 沒上過大學, 收
入不高,那時孩子小,生活困難。我們姐妹回去在大部分錢物都給我爸媽和弟弟的情況下,適當給我三姐孩子買點東西,怎麽就不行,這應該是我媽願意看到的才對,可她對女兒完全沒有父母心, 給她外孫子買點東西也不行,要都給她兒子。我們過的不好她就瞧不起,嫌貧愛富的利害; 我們過得好了她就嫉妒,我們每次回去很大方了,我給她買了電視, 冰箱, 洗衣機, 微波爐, 抽排油煙機,電扇...,可還是不行, 她要我們像她一樣有多少錢也別自己用,都拿回去給娘家的根,要我們和她交底到底有多少存款,說給我們孩子適當留個固定的數額,現有的和以後有的都給她兒子孫子。至於我們這些女兒老了手裏沒有錢防身怎麽辦是完全不管的。所以我說過她充其量是個生物學意義上的媽,母親這兩個字她擔當不起。既然她不把我們當人看,那我們就隻能自己對自己好一點了。現在不給錢了,也不回去看了,電話也懶得打了,她自己和兒子好自為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