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康宣布,改名"丁一凡"

來源: 2010-03-23 22:54:31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朋友說,如果用我自己的名字寫東西,一定會人人記得我的。
因為我的名字很古怪,所有上過小學一年級,學會查字典的人,都會忍不住去查一查字典,然後,因為記住了那個字,而會不知不覺地記住這個名。

幸好網友們不計較,人人都穿了馬甲。我也不計較名利。

我討厭自己古怪的名字,喜歡平平淡淡才最真。
以前有位很喜歡的畫家,跟大家宣布,太太生了個女兒,他決定為女兒起名"丁一中",他不想女兒被老師罰寫名字的時候,邊抄寫邊罵老爸邊流淚。

那個可愛的小妹妹,梳著one link頭,偶而被媽媽剪成了Bob頭,十分俏皮的樣子。
大家都很喜愛她。

我喜歡這位爸爸的想法,並沒希望女兒有一個複雜的人生,而是用一個平凡的名字,把生活簡化了。

我是一個平凡的人,我喜歡那一橫平、一直的名字,我但願自己是丁一中小妹妹的兄長或姐姐。
於是,我替自己改名叫做"丁一凡"。

也很多謝大家連日來對"刁康"的厚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