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國內的量刑有很大的餘地,同樣的罪行,可以是十幾年,也可以是死刑 當年就有一個案例,我不記得細節了,就是開車壓死人了,其實不是故意為之,好像是拖著往前開了幾十米,司機自己沒發覺,但還是引起輿論公憤,因為開車的是個官員,按理說最多判幾年,但被判了死刑,被告臨死前說:我就是被這些記者害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