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頭寫的具仔細了,作案手法,人證啥的,如果是想象,該是開頭模糊點,然後跟周商量的時候再詳細點,再否定,這樣比較合邏輯啊。開頭寫的那樣詳細,然後周一句話就給否了,而且否定的原因在文章開頭的又很好的避開了,豈不是自相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