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眼見為實": 如果,想和身邊人好好相處,還是少說為妙。

來源: 2009-10-22 20:19:22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禍從口出嘛。
說得多了,難免一句半句,得罪人而不自知。

我們總以為,對愛的人,可以坦白。其實,愛得深,才傷得深。
所以,我會選擇不愛。

和不相幹的人說話,傾訴,沒有太大傷害。也許因為這樣,大家才流連網絡吧。

大家都羨慕以前的人,夫妻白頭。盲婚啞嫁。
仔細想來,因為他們彼此互不相識,互不了解。才能到永遠。
哪一次,傷害我們的人,不是我們最愛的人呢?

不能因為愛,而胡言亂語。
不愛,才能"童言無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