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針對某個人,具體到個體,自然是CASE BY CASE, 俺保留同情/鄙視的權利 對於這項職業,你說棒打也好誅殺也好,結果對社會總是利大大於痹 不管什麽理由, 那些選擇走這條路的, 至少要明白要背負什麽, 沒有shortcut 如果商品社會發展到極致, 賣淫成為致富之路, 雞鴨可以登廣告, 是沒有傷害任何人的利益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