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笑貧不笑娼”其實是很讓人悲哀的事。

來源: 2009-05-16 07:25:05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不是沒有同情心,而是這種事不值得同情。我同意八珍的觀點。

點到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