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太震驚了!這麽多人都不知QJ的定義!
特此將跟帖放在這裏。過一陣版主可考慮刪除。但姐妹們一定要清楚自己的權益在哪裏,被侵犯後要明確不是自己的過錯!
隻要是在女方未同意的情況或神智不清的情況下進行的,均為QJ!!!!!!!!!!
與女方肉體上是否反抗絕無關聯!!!!
不要說什麽默許,默認就不是QJ。這是眾多女性受害者最大的誤區!!!
太可悲了,居然這麽多人都不知自己的權利在哪裏,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從性騷擾的角度上來說,隻要是別人的言行讓你感覺不舒服了,記住,是不舒服了,還沒達到冒犯級別,都是性騷擾!包括別人在你麵前講黃色笑話,談自己的個人生活。
韓述對桔年是徹頭徹尾的QJ!!!!!!!! 沒有第二種解釋,沒有第二種辯解!即使所有證據都已銷毀,即使桔年當時無力也無心反抗,都不能逃避QJ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