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來德國的上飛機頭一天心情極亂,在北京一家超市買了些東西,其中一雙鞋墊忘了付錢,也不知怎麽被他們保安盯上了,不由分說把我“請進”一間小屋。任我如何解釋,他們就絕不相信我是忘了付錢,甚至否認該可能性。和樓主相反的是,他們拿去派出所來威脅我,我想可能跟警察更沒法講理,又怕一個人吃他們的虧,我第二天上飛機都成問題。掰喫兩個鍾頭後最後認罰100倍鞋墊錢,幸虧隻是兩塊錢的鞋墊,要不然---唉,看我受的這欺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