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稀記得當時街上掛的標語,打紅叉叉,公審大會。現在看來

來源: 2009-01-26 07:22:29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算什麽啊。真是冤枉了那麽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