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國厲害記-----官司初戰告捷

來源: 2010-11-04 13:04:20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傍晚時分先生來電話,簡單跟我說律師信的內容,就是公司跟員工的官司初戰告捷。

其實早知道今天會有結果,也不知道結果對我是好是壞。

其實事情極簡單,今年二月份我想給一個員工調換一個工作地點,她跟公司的工作合同上寫得很清楚她沒有權利拒絕。中間跟她談了幾次,員工找各種理由拖延,主要說她不太了解下個工作的性質。拖了三個月後我失去了耐心,給她寫一封信,把從大辭典上抄來的工作解釋直接附上,她看到我動了真格兒的,第二天就沒來上班。

法國的病假可真是容易開。問題是病假期間員工可沒真地休假,她去了所有她能想到的地方告公司對她不公,公司欠她多少銀子。

期間在網上跟朋友聊了很多,受益匪淺。技術上的事情還在其次,關鍵在戰略上法壇的牙醫對我的鼓勵現在已經成了我的座右銘,簡單說就是要正直做人,正確做事。我想這八個字無論做哪個行業都一樣有用。

我從七月份開始在戰術上重視這件事兒。正好父母過來,我在農村休息幾天陪父母,種花兼思考。

知道自己的弱項是中國人在法國開公司,肯定是法律常識嚴重欠缺。第一步驟是去工商協會谘詢法律常識,比如基本的公司經營的權利,我有沒有權利給員工調換工作地點等而。

第二步驟是找了一個律師。沒想律師費的高低,隻是想專業,效率和信任。

第三步驟是---很重要---我自己不舍晝夜把相關的法律文件找到,邊查字典邊記錄。

三步下來,心裏的石頭落了地。三個步驟得來的信息都是我從來沒做過在法律條文上犯忌的事情。相反,員工方麵做了不利於她自己要求的事情---她要的其實就是錢。

我把我的讀法律條文的新發現跟先生說,他不相信我。我給他看條文,他說法國法庭總是站在員工一邊,我不要試圖扛著。意思很明確,讓我馬上認輸。

給員工發信請她過來麵談。我義正詞嚴同時感情真摯地挽留她。遭到拒絕。我對她說得很明確,應該我付的錢我一分錢不會少,不應該我付的錢我一分錢也不會付。

整個八月份是我一生中最難過的假期。有很多天,我幹脆就捧著電腦躺在床上或者草地上一遍又一遍看我幾乎能背下來的法律條文。因為先生一而再再而三不同意我的觀點,我隻好認為是我的法語太爛了是我沒看懂條文,所以笨鳥先飛,多讀幾遍希望融會貫通。

八月份我見了所有的所謂的官方人士都認為我應該放棄,不然是在浪費自己的時間和錢。理由都是看上去我有理,但是員工總是弱者,站在情的這一邊。

一直到八月末,一次跟我律師的通話中我小心翼翼地把我的發現簡單表達一下,第二天一大早把我的讀法律摘抄發給律師,沒想到我的律師像抓住了稻草。

我和員工雙方律師都是法國的資深律師,兩個大律師隻是因為我的一個小小發現爭執了整整兩個月,而我自己的丈夫在長達兩個月的時間不相信我的發現,每天都勸我,甚至威脅我簽字投降。前天回農村的路上我問先生,你說這是什麽邏輯,你說什麽是不相信不信任?

一個朋友說,你先生不了解你的過去,不了解你當年的勇。雖然,今天的我應該還是比較勇。

剛才看了律師函,倒是沒有特別的驚喜。或者是近一段有太多的周折太多的故事,我的神經麻木了。我對自己說,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我堅持這個過程,其實是做一個法國是不是真正的法製國家的實驗,是做一個無論做人還是做企業都要正直做人,正確做事的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