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長涉嫌猥褻女童:85後兒子上位!230億財富能保住多少(組圖)

來源: 每日經濟新聞 2019-07-03 20:47:26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5979 bytes)

(原標題:董事長涉嫌猥褻女童,公司連夜切割自救:85後兒子上位!230億財富能保住多少)


王振華,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昨天(7月3日)下午有媒體報道,知情人士提供的信息顯示,上市公司新城控股(601155.SH)董事長王振華因涉嫌猥褻9歲女童,於本月1日在滬被采取強製措施。

晚間21點,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車_普陀?發布通報:

“2019年6月30日22時許,普陀警方接王女士報警,稱其女兒被朋友周某某(女,49歲,江蘇人)從江蘇老家帶至上海並入住本市一酒店,後其女兒在房間內遭到一男子猥褻。

接報後警方高度重視,迅速開展相關工作。

7月1日下午,在警方工作下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57歲,江蘇人)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

7月2日晚,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至公安機關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周某某因涉嫌猥褻兒童罪已被普陀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晚間22點左右,A股上市公司新城控股發布公告稱,公司實際控製人、董事長王振華先生因個人原因被刑事拘留,公司選舉董事兼總裁王曉鬆先生任公司第二屆董事會董事長。而王曉鬆正是王振華的兒子。



案情:謊稱去上海迪斯尼玩 將女孩從江蘇帶至上海

昨天,每日經濟新聞曾報道,這起案件發生於6月29日下午,地點為萬航渡路一家五星級酒店。被猥褻女童事後向在江蘇的母親打電話哭訴,母親即來滬報警,王某隨即被采取強製措施。目前女童已驗傷情,陰道有撕裂傷,構成輕傷。



萬航渡路示意圖

據新民晚報消息,帶女童入住酒店的女子周某也已到案。周某49歲,江蘇徐州人。據其供述,事發當天,她帶了兩個女孩入住酒店,一個9歲,一個12歲。兩個女孩的母親為周某朋友。周某謊稱帶兩女孩去上海迪斯尼玩,從江蘇帶至上海。當天王某對9歲女童實施犯罪,事後給付周某現金1萬元。

案件經媒體曝光之後,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曾撥打王振華手機,但未有接聽,新城控股的總機也一直處於忙線狀態。

不過,從記者了解到的信息看,新城控股品牌部早些時候曾在內部發消息稱,目前公司一切經營及工作開展正常,未受影響,相關事實正在核實中,並表示“稍後集團會出具統一的說辭口徑,請大家勿轉發勿隨意回複媒體等問詢”。

隨後,新城控股向媒體表示,目前公司掌握的情況與外界一樣,公司高管也在召開會議研究相關情況,公司內部運轉正常,詳細情況會對外公布。

昨晚,人民日報微博發表微評論,三問涉嫌猥褻女童事件:

“究竟是猥褻還是強奸?

“輸送”幼女是否存在病態利益鏈?

嫌犯有無性侵女童前科?”



新華微評稱:對猥褻兒童者嚴懲不貸。



丨被調查三天,上市公司為何不公告?3.84萬股民難眠

昨天,港股上市公司新城發展控股(01030.HK)收跌24.24%,市值蒸發約150億港元;其旗下物管公司新城悅(01755.HK)跌23.72%,市值蒸發16.7億港元。

不過,案件消息傳出時,A股已收盤。A股上市公司新城控股“逃過一劫”。但如今,悲觀情緒彌漫在股吧裏。對於新城控股3.84萬股民來說,等待他們的或許不隻是明天跌停,而是有多少跌停。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案件行為發生於6月29日下午,距被曝光已經過去五天,即便是以7月1日新城控股董事長王振華被采取強製措施計算,到昨天也已經是第三天了,但上市公司既無相關公告,也沒有緊急停牌。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四章——“臨時報告”:

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披露,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影響。

而上述重大事件包括:公司涉嫌違法違規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受到刑事處罰、重大行政處罰;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嫌違法違紀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采取強製措施。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A股盤後數據顯示,7月3日,新城控股發生了1筆大宗交易,總成交數量為32萬股,總成交金額為1401.6萬元,成交價格為43.8元/股,大宗交易成交金額占當日成交金額1.73%,溢價2.6%。

買入方為國泰君安證券寧波彩虹北路證券營業部,賣出方為海通證券寧波解放北路證券營業部。

另外,最近幾個交易日,新城控股頻現溢價大宗交易。



就在昨天早盤9:53,股吧裏有網友向大家提示風險稱:散戶大家趕緊拋不要問為什麽,我隻能這麽好意的提醒!



丨王振華曾接受紀委調查

公開資料顯示,王振華出生於1962年,江蘇人。2005年7月畢業於長江商學院,取得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現任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房地產商會副會長及上海市工商聯房地產商會會長。2010年,獲國務院授予“國家勞動模範”稱號。2013年1月,當選為江蘇省人大代表。2018年4月18日,獲委任新城悅控股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



圖片來源:每經記者?張瀟尹 祝裕 攝

啟信寶顯示,王振華的關聯企業達67家,其中擔任法定代表人的57家,擔任股東8家,擔任高管59家,不過實際控製企業隻有9家。2018年胡潤百富榜上,王振華、王曉鬆父子去年以230億元人民幣的財富位列第133名。



如今,市場還關注一個焦點,今年32歲的王曉鬆突然接班,能否扛起新城控股的重任?

公告資料顯示,王曉鬆,男,1987年12月生,2009年畢業於南京大學環境科學專業,本科學曆。曾任江蘇新城地產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公司工程部土建工程師、上海公司工程部助理經理、項目總經理,江蘇新城地產股份有限公司總裁助理、董事兼總裁。現任公司董事兼總裁、新城發展控股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

2018年8月24日,新城控股集團發布公司總裁變更的公告。公司總裁王振華因工作原因辭職,公司聘王曉鬆為公司總裁,任期與本屆董事會任期相同。王振華辭職後,將繼續擔任公司董事長及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委員、戰略委員會主任委員。

今年的公開資料顯示,王曉鬆持有新城控股50萬股股票,年薪200萬元。

其實三年前,王曉鬆就曾經主持過新城控股的全麵工作。

2016年1月22日晚,新城控股公告稱,公司實際控製人、董事長王振華因個人原因,正在接受常州市武進區紀委調查,其可以以適當方式參與公司重大事項的決策,公司股票將於2016年1月25日複牌。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接近新城控股管理層的消息人士稱,王振華是在2016年1月21日被帶走的,並不清楚王振華所涉具體事由,但據傳是受近期接受貪腐調查的武進區地方官員的牽連,王振華在配合調查。當時,新城集團公司內部進行了傳達,是王振華的兒子王曉鬆在主持工作。

似乎早有預感,15天前,王振華辭任了新城控股的母公司新城發展的行政總裁,隻保留董事長兼執行董事的職務,當時其聲稱將更多精力投放於集團的長遠規劃及戰略發展。

丨更多閱讀:罪名為什麽是“猥褻”而非“強奸”

從警方通報的案情看,王某涉嫌的罪名是猥褻兒童罪。

據微信號“針尖快評”發布的文章,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啟明對此回答了大家的一些疑問。

1、什麽是猥褻兒童罪?

猥褻兒童是指以刺激或滿足性欲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式對未滿十四周歲的兒童實施的淫穢行為,一般包括包括摳摸、舌舔、吮吸、親吻、手淫、雞奸等行為方式。

犯猥褻兒童罪的,會依法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從重處罰。考慮到王某卑劣的動機、惡劣的行為、造成傷害的嚴重後果以及惡劣的社會影響,會在法定刑幅度內從重處罰。

2、區分“猥褻兒童罪”與“強奸罪”的關鍵是什麽?

很多人認為,既然有陰道撕裂傷,為什麽不認定強奸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的強奸罪,是指強行與婦女性交的行為。是否具有性交的故意和行為是區分兩個罪名的關鍵。犯罪嫌疑人對女童侵害的行為方式決定案件的性質,包括嫌疑人是否暴露生殖器,有無生殖器的接觸,女童陰道傷是如何造成的,等等。

公安機關立案所確定的罪名,一般會根據報案一方的陳述,初步判斷罪名。案件最終的定性,需要根據訴訟程序的推進和證據的完善,到審判程序最終確定,若王某在實施行為過程中用生殖器接觸,或者陰道受傷是由生殖器接觸所致,那麽案件將會改變定性,並且將認定為強奸既遂。

3、偵查程序中會不會聽信犯罪嫌疑人一麵之詞?

侵犯女童的過程中如果沒有其他人在場,被侵害的又是年僅9歲的小孩,偵查過程中會不會犯罪嫌疑人說什麽就是什麽,僅聽信他的辯解就會武斷地認定為不是強奸罪?

根據法律的規定,未成年人對於事件經過的描述,可以作為證據使用。通常情況下,未成年人在自己知識和語言範疇內對事情的描述,證據效力比較高,如果犯罪嫌疑人與未成年被害人言詞證據之間存在差別,一般會以未成年被害人證言為基礎對犯罪嫌疑人的供述進行詳細的甄別。

4、為王某提供幫助的周某如何定罪處罰?

根據報道,作為女孩母親的朋友,周某以帶女孩去迪士尼相欺騙,將女孩帶至上海某五星級酒店由王某性侵,並收取了1萬元錢好處費。對於周某這種為虎作倀的行為,應認定為與王某的共同犯罪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