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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個有期徒刑正式宣判,恒大、中植“關鍵人”一個都跑不了!

近日,大唐財富上海第一分公司總經理、省級區域總經理的一審判決結果公示了。根據裁判文書顯示,被告人於某犯(單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大唐財富是“中植係”旗下核心財富管理平台之一,由中植科網控股82.75%(另外兩大股東為大唐國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唐鼎盛彩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大唐財富也是中植係資金募集的核心渠道之一,與恒天財富、新湖財富、高晟財富並稱為“中植係四大財富公司”。

據報道,大唐財富上海分公司原高管於某曾帶領團隊5年間賣出20.7億相關定融產品,這些資金多用於填補中植係內部資金缺口。

此次,於某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獲刑,這是能公開查到的,中植係爆雷後首個針對理顧高管的實刑判例。

不少人認為,中植係第一個有期徒刑宣判後,已被抓獲的百餘人將陸續量刑和宣判。(據稱已有近100人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49人分批接受審判,16人已進入司法程序)

更值得一提的是,「中植係」是和「恒大係」並稱的民營資本帝國,一個釀成了“中國第一大民營金融集團案,一個搞出了“中國第一大民營房企暴雷案”,兩家集團的破產清算,在中國企業發展史上也都算空前的。

今年3月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工作報告中就專門提到了恒大係、中植係。報告提及,2024年檢察機關起訴金融詐騙、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2.5萬人;指導廣東、北京等地檢察機關對“恒大係”案件42人、“中植係”案件49人審查起訴。

此次,“中植係”案件實刑宣判,不僅給類似金融案量刑提供借鑒,也讓坊間開始猜測“另一端的恒大,相關實控人和高管會怎麽認定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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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植係”實刑判決開始

恒大許家印還有多遠?

“中植係”是巔峰時期資產超萬億的大型集團,戰略控股或參股多家持牌金融機構、資產管理公司等,暴雷後負債本息規模超4200億元,涉及近5000家企業客戶及眾多個人投資者。

此次被判刑的案件為中植旗下一家公司(大唐財富)一個團隊的理財糾紛。據裁判文書顯示,該案件被定性為“非吸”,追繳審定範圍為2018年8月-2023年7月,被告人於某團隊向客戶359人銷售定融產品20.7億,未兌付本金4.1億。

最終判定“於某定融稅後收入139.8萬,總共退繳了約84萬元”。一個規模達20.7億的理財,操盤人稅後收入才139.8萬?僅退繳84萬?這一金額與案件未兌付金額,可謂懸殊巨大。

也是由於涉案金額巨大,於某未全額退繳等種種因素,法院認定犯罪情節和行為的社會危害性,不宜緩刑。

小巫見大巫,恒大作為締造了2.4萬億元負債、160萬套爛尾房的重大案件,其創始人許家印會怎麽判?

實際上,繼2023年10月許家印因涉嫌違法犯罪被刑事拘留;今年給予的初步審判是處以4700萬元頂格罰款並采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而許家印涉嫌非法集資超4000億元、行賄超2億元、虛增收入5640億元等多項罪名已查實並被司法機關移送起訴。

這意味著,進一步的刑期等宣判,還需等待。

而從目前追繳情況來看,許家印似乎不甚配合。無論是通過33家境外公司將財富轉移至名下多個銀行賬戶和各類資產,還是通過離婚協議和家族信托的方式,將價值500億的資產轉移到海外,都屬於“犯罪情節和行為具有社會危害性”,緩刑和輕判的可能性都很小。

廣東格林律師事務所楊恩雄律師分析表示,目前“非吸罪”最高判處10~15年,“違規披露和不披露重要罪”最高判處5~10年,“挪用資金罪”最高判處7~15年。刑法規定,多項罪名總刑期超過35年的,最高不能超過25年。如果沒有其它新的重罪查實,許家印很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左右。

20多年換2萬億,你覺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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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逝世、一個20年?

風暴中心的“關鍵人”何去何從

目前針對中植係案件的追繳工作仍在繼續。據報道,目前天津追贓小組查實,理顧提成要退回幾十個億,但實際到賬的追繳金額還不到三成。為此公安擴大了追繳範圍,傳言中植係的中台員工也要求退還工資和獎金,一些中植的員工開始賣房子變現資金。

相較於緊張慌亂、捉襟見肘的高管和普通員工,“中植係”創始人解直錕一逝安息,其妻毛阿敏選擇“放棄繼承價值260億的遺產”,從法律層麵來說就無需在遺產範圍內承擔中植係的相關債務,並且其不參與中植係的任何經營事務,所以中植係後續暴雷破產,幾乎沒對她的個人生活和財富造成影響。

解直錕遺產的繼承者是其侄子(有說法為外甥)劉洋,他作為遺產和業務的繼承者,需麵對中植係超4000億的巨額債務以及破產清算的局麵,不過目前尚未公開對他的審查和強製措施。

據報道,解直錕部分家族成員可能在其生前通過關聯持股、任職等方式與中植係存在財富綁定。在中植係破產清算過程中,這些家族成員將承擔相應的財產縮水、債務追責等影響。

一定程度上,解老板2021年的逝世,帶走了他和家人的不少罪責。

恒大或許就不一樣了。

先來看看罪證。僅僅虛增收益一塊,“經查,許家印組織、指使恒大地產通過修改係統數據等方式,2019年虛增收入2139.89億元、虛增利潤407.22億元,2020年虛增收入3501.57億元、虛增利潤512.89億元,以此欺詐發行5期合計208億元債券……”

這需要公司上下多少高管和業務端負責人配合?如此大規模和陣仗,也意味著,恒大係會受到重審的人隻多不少。

時任恒大董事局副主席兼總裁夏海鈞,已被處以1500萬元罰款並采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監管部門已啟動公告送達程序另行處理;時任財務總監潘大榮被處以900萬元罰款;時任財務中心總經理潘翰翎被罰900萬元;曆任總裁柯鵬、甄立濤分別被罰款300萬元、200萬元;信息披露負責人錢程被罰20萬元……

證監會層麵的處罰或僅僅是“前菜”,而這一覆蓋了從決策到執行的各個環節"追責到崗、問責到人"的原則,也預示著將有更多恒大涉案人員被查實責任、判定罪行。

有意思的是,對於牽連最深人員之一的許家印前妻丁玉梅,目前身處國外且與許家印已技術性離婚。對丁玉梅的審查還有諸多不確定性。是否可能被判刑,也關鍵取決於司法機關是否查明其存在《刑法》規定的犯罪行為,需經立案偵查、審查起訴、審判等法定程序後,由法院依法作出裁判。

無論如何,中植係第一個判決已出,具有示範作用,類比於此,“恒大”的判決力度或隻增不減。一切有違公眾利益、有害社會穩定的行為,都將受到應有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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