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利寶受害者起訴杜海濤:他拍視頻稱躺著也賺錢
知名主持人杜海濤被起訴了。
2018年,湖南衛視主持人杜海濤曾為網絡投資平台“網利寶”拍攝數段視頻廣告,後“網利寶”爆雷,杜海濤也因此被一名山東投資者訴至法院,要求其賠償相關損失。2月4日,山東東營一法院已立案審理此案。
▲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書》。受訪人供圖
而近日,北京市朝陽區金融糾紛調解中心也發布公告稱,部分網貸機構為牟取不正當利益,聘請知名演藝人員、公眾人物作為廣告代言人,利用其影響力吸引投資人購買非法金融產品。上述廣告代言人未盡到合理的審查義務,作出不實宣傳,對損害結果的發生和擴大存在過錯,並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男子觀看杜海濤廣告後投資
“從小看他的節目,因為他才覺得平台可靠”
2018年,26歲的山東男子穆先生在多個視頻平台看到,湖南衛視主持人杜海濤給網絡投資平台“網利寶”錄製的多則視頻廣告。視頻中,杜海濤說著“投資網利寶、躺著也賺錢”等廣告詞。隨後,他在“網利寶”投資4.6萬餘元。
穆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他從小就看杜海濤主持的節目,“因為杜海濤這個視頻,我認為他代言了‘網利寶’,才覺得‘網利寶’可靠並進行了投資——如果不是杜海濤,我根本不會投這筆錢進去。”
▲相關廣告截圖
公開資料顯示,“網利寶”是北京網利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在線理財平台,於2014年9月上線。成立之初“網利寶”發展迅速,在2014年、2015年先後獲得國際知名風投“IDG資本”A輪融資和上市公司“鴻利智匯”B輪融資。
“網利寶”還先後與芒果TV《快樂大本營》、愛奇藝《極限挑戰4》、連續劇《上海女子圖鑒》《延禧攻略》等節目或影視劇合作植入廣告。而《快樂大本營》主持人杜海濤曾為其拍攝了多則廣告。
天眼查顯示,因“廣告主發布含有對未來效果、收益或者與其相關的情況作出保證性承諾,明示或者暗示保本、無風險或者保收益等內容的招商等有投資回報預期的商品或者服務廣告”,2018年11月,北京網利科技有限公司曾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陽分局行政處罰1萬元。
據媒體報道,2019年5月17日,“網利寶”已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經濟犯罪偵查大隊立案偵查。而平台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5月15日,“網利寶”累計成交金額高達259.7億元,借貸餘額30.3億元,逾期項目數及逾期金額均為0;截至2019年4月30日,“網利寶”出借人數量40421人。
杜海濤公開澄清並非代言
投資人:一點責任都沒提到,十分憤怒
“網利寶”爆雷後,很多投資者都無法拿回投資資金,有投資者認為杜海濤是網利寶的代言人,試圖尋找杜海濤索賠,並在杜海濤姐姐的直播間內喊話還錢。2020年7月,杜海濤姐姐在直播間回話說投資者“活該”,引發網友爭論。
2020年7月11日,杜海濤工作室發布聲明稱,“網利寶”曾在2018年通過廣告代理商與其進行拍攝中插廣告的短期合作,未直接簽過代言合同,合作前其審核了相關經營資質還注冊使用過產品,廣告合作早已結束,未再發布過此產品信息。
▲杜海濤工作室相關聲明及杜海濤本人的留言。截圖自微博
當時,杜海濤姐姐也為直播中的不當言論發文道歉。
但穆先生認為,“去年我處於人生的一個低穀時期,看到杜海濤姐姐的不堪言辭和杜海濤後來發布的公告,這個公告中,杜海濤對這個事情一點責任都沒提到,覺得十分憤怒。”穆先生稱,為此,他谘詢了不少律師,認為杜海濤的行為違法了《廣告法》的相關法律法規,應該賠償他的損失。
於是,穆先生開始向北京和湖南兩地的市場監督部門反映情況。穆先生認為,相關廣告中“工資就存網利寶、投資網利寶躺著也賺錢、安心又省心、老夫躺著賺錢、投資就用網利寶、我推薦網利寶”等廣告語,涉嫌違反《廣告法》相關法規,存在用讓人誤解的內容來欺騙、誤導消費者,要求對“網利寶”廣告中的經營者、發布者和代言人依法查處,並要求杜海濤賠償其經濟損失。
東營一法院對男子訴杜海濤案立案
“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定受理條件”
據穆先生介紹,他多次就相關訴求向山東當地法院遞交起訴材料。
穆先生的起訴理由為:自己是在觀看杜海濤代言的廣告後,出於對杜海濤的信任及廣告宣揚的觀點,以投資“網利寶”的形式出資了46381.8元。2019年6月,“網利寶”網站關閉不能提現。從廣告的內容來看,杜海濤不僅沒有提示風險,還明確“網利寶”是安全的,且杜海濤未履行充分的審查義務,杜海濤應與廣告者承擔連帶責任,要求杜海濤賠償他的損失4.6萬餘元。
2021年1月29日,北京市朝陽區金融糾紛調解中心發布公告稱,部分網貸機構為牟取不正當利益,聘請知名演藝人員、公眾人物作為廣告代言人,利用其影響力吸引投資人購買非法金融產品。上述廣告代言人未盡到合理的審查義務,作出不實宣傳,對損害結果的發生和擴大存在過錯,並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北京市朝陽區金融糾紛調解中心相關公告。圖據北京市朝陽區金融糾紛調解中心微信公眾號
該公告還提及,“為維護投資人合法權益、推動P2P網貸機構風險出清,自即日起,曾經或仍在涉及P2P網貸廣告中,以自己的名義或者形象對相關產品、服務作推薦、證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即廣告代言人)”,需要盡快聯係該調解中心就相關問題進行說明,並配合開展網貸平台清退工作。
2月4日,穆先生也收到了東營市東營區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書》,其中提到,“我院已接到你訴杜海濤財產損害賠償糾紛的起訴狀,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定受理條件,本院決定立案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