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談判,有啥意義啊?日內瓦,雙方都滿意。有一個月嗎就相互指責對方。這次還是就這個協議的執行框架。過兩天不執行又怎樣?

來源: 2025-06-10 19:09:59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