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指名與否,公共平台也不能放任發表與事實不符的誹謗之文。

來源: 2015-06-18 04:05:31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已經向貴網站提供了其文章嚴重不符合事實的證據。因為他文章是抹黑了所有任何參與對哈佛歧視亞裔行為的華人奉獻者,無論是否指明個人,都是造謠誹謗行為!請貴網站不在縱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