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網友,別誤導啊。作為業內人士告訴你,當一個經紀人帶你看房的時候,他擁有了今後90天(這個具體天數需要查證各州法律)內的傭金。今後但凡在看房後這個天數內,同一買家同一房產達成協議,第一個經紀人有權要求賣家經紀人給出傭金。沒簽合同換經紀人沒問題,但是別換了以後馬上去offer同一個房子。實在想買第一個房子的話,樓主做得很好,跟第二個經紀人闡明現狀,讓他們去做該做的事,然後off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