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米奇的分歧主要是在放手上的程度上。
也就是授之以魚和授之以術的區別。錢是會給他們的,但是給他們錢是為了讓他們發展自己的獨立性和比我們在同樣年齡更廣的眼光和洞察力。而這些並不是光是你給他們一些錢來改善生活能夠達到的。在這一點上我看得很開,讓他們盡量靠自己能力折騰去。他們都有自己的工作和收入,沒有負債,有我們加持的第二份健康保險,比大部分中產階級的孩子安全感強得多。讓他們自己去體驗自己掙一份生活的辛苦,體驗享受自己勞動的喜悅,以及必須的能自豪地對父母說'不'的那種時候,讓他們自信地感覺到在沒有父母罩著的社會環境裏上下左右活動鍛煉他們的翅膀,越飛越高,這些都是為了在思維和行為上升到更高層次的準備,已經大大超越了戰戰兢兢做第一份工作的境界。
我們有很多經驗,生活的,思想的,技能的,需要傳給他們,這比給他們幾個錢更重要。我們對下一代的期望,可以而且應該超越第一代移民的混個身份以做一個better slave為滿足的境界。不要安逸,要折騰。不是be proud of 四十歲可以退休,而是be proud of 八十歲還敢去嚐試學和做新的事。
我們這次一家人在一起,討論得比較深入。我們會成立一個家族公司,讓他們在比較早的年紀就規範化地在法律框架下一起各顯所長地投入資源做事情。我對他們的期望是,給他們十年時間,到那時候我們的年齡決定,需要有自知敏銳性和執行力的下降,我們會退出而他們會成長起來把經營接過去。
就這個問題我現在說到這裏到此為止,十年以後再回來談。我現在把這些想法寫出來,也許對這裏朋友有所幫助,是一個不同的想法,不是要開啟一輪爭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