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後才退。請教可以拒付房租麽?租約是四個室友一起簽的。管理公司說如果現在室友同意,可以退出租約。如果我們不付,他們會通知所有室友未付等因為是四人一起負責的。但我估計其他室友很不友好,應該不會同意。但我們要繼續付房租 其他三個室友一起對女兒不好她才病休。我覺得很不公平 不想繼續付四分之一房租。請教大家的意見和建議。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