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租客住了一年, 一年後按月簽。 每月一號叫房租。 今天13 號, 她發個信息說她要買房子了, 現在給30 天的notice, 如果順利想在12 月10 號搬。 我第一次遇到租客不是在月底搬的, 不知道怎麽操作。 老地主能給些建議嗎? 12 月份很難找到租客, 而且是住一半就搬, 不知道怎麽回複她? 也不知道法律是怎麽規定的?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