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就是總把一個房客往好處想、相信他編的種種理由,結果一拖再拖,五、六個月沒有交房租。損失上萬元。得到的教訓是:十天沒交上,馬

來源: 2025-09-20 22:43:00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