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碰到這樣的房客,
這是個帶2娃的單身媽媽,馬上入住剛上市一天的出租房,交了三倍的押金,嫌上銀行麻煩,要Zella房租給我們,結果試了一下,新用戶每次隻能寄500刀,嫌更麻煩,跑到銀行打電活給我,能不能一次交足三個月房租,哪有拒絕之理?.前天又收到三個月房租的三張支票。當時有網友說馬上入住的單媽以後肯定有向題,搬進前我與她通過電話,她離異前住附近,搬到我們的出租房後孩子無需換學校,以方便與前夫共同監護扶養孩子。通電話後才知她是個一代菲利賓移民,申請表上是南美人的姓氏。自己在大型跳蚤市場擺攤,寫的是每月$3000,但還有許多現金收入,她自己的實際收入都有3倍房租。還有一大筆離婚後的安置費,當然毫不猶豫就租給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