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周五突然那個租客又詐屍了,活過來了,說自己多忙多忙。今天可以立刻馬上簽合同。
如果說在一在二 不在三,這等於是又耍了我一次。如果錢不夠,完全可以跟我商量,而不是裝死到周五又複活過來。
那麽以後搬進來該交房租的時候,也可以裝死不回複。
我寧可空著也不想租給這種人。
最近我學會了篩選客人,不隨便show房子。先問有沒有寵物,有?pass!
信用分多少?500?pass!
那也不用浪費我的時間去sh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