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給PM六月-七月的水費單,說太高了。每個月兩千多加侖,一個人,還經常不在家。說地板有soft spot。
上個月中馬桶漏水修了,現在馬桶應該不漏了。這個大概是房客報告漏水之前。
現在PM想叫人去看(肯定要收錢,PM分5%)。我說讓房客看看沒開龍頭水表轉不轉,pm不願意。說房客不一定知道怎麽看。
大家覺得應該花錢找人看,還是等多兩個星期,看看八月的賬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