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這個想法不正常。我們這兒如果兩家合建,一定要在分界線上。如果一家不願參與,那造的那家隻能建在自家地裏自己負擔全費。

來源: 2025-08-05 18:41:43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