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
關鍵點就是我上邊說的兩點,無論她做錯了什麽,你不能執法。你不能私自闖入並換鎖,對方就隻告你這一點。
你目前思維比較混亂,抓不住重點,你上邊說的所有事,在法官看來,都是東拉西扯,顧左右而言他。你不要在法庭上說話,由律師應訴。
而房客做錯的事,你可以另開一案去告他和她(事實上,都是白費功夫,拿不到實際好處,也不能免你的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