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要買一個大一點的房子,想把兩個出租房賣掉來一次付清。
但是幾個出租房可能在這個房子close以前賣不掉。
俺的問題是:如果兩個出租房在這個房子買了以後半年或者一年以後賣掉,賣出租房的錢可不可以仍然用1031來付新買到的房子的貸款。
印象中好像買房和賣房必須同時進行才能用1031。
請朋友們幫忙解析一下。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