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已經轉成美國公民,現需賣國內名下的房子。
我的理解是1.自己製作一份中英文的 同一人 表格,加上舊中國身份證,美國護照。找人公證。2.送州務卿作做海牙公證。
然後是不是就結了?網上有的說還要中領館認證。請問有沒有做過的給指點一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