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CONDO UNIT,有個單位來看後,說給他的一個員工,說可以和這個租客個人簽也可以和他們公司簽。這兩天RENEW保險時,保險公司說這個轉租行為,說個人可以,簽公司後個人住不對。
想問問是不是就租客個人簽最省事?租客公司來付·房租?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