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這種情況 100%是放虎歸山,法官已經判了你應該拿回房子啊。

來源: 2025-01-10 13:31:44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你說的也是一種可能,在我看來10-20%。如果房客決定賴皮到底,那麽從利益最大化角度來說就不應該付我兩個月的房租,外加上庭的時間,這些都是沉沒成本。因此我推算房客是真心想放過我這個天真無邪的小地主一馬。他們不是沒錢,一輛Range Rover 一輛X5.擠一擠還是有的。我估計平安落地的有7-80%。二月初我會更新一下,還是希望雙方能理智解決。前年我有兩家房客欠租並且棄房而逃,房子被他們毀的一塌糊塗,修理費4-5萬。我這半米豪宅落在人手上,投鼠忌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