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值得研究。因為自住免稅額是“免稅”,1031投資房是暫時“延稅”---賣房時補交,包括要為這50萬交,你主動放棄了這塊

來源: 2024-12-27 11:01:38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到嘴的肥肉。

可以說99%的情況,把自住變出租1031延稅,都是得不償失。我能想到的可行情況是增值數額巨大,交不出稅,需要交換的物業必須要傾盡所有才買得下來(注意要先出租起碼一年以上才能變成出租房),還有就是至死不賣,堅決會當成遺產傳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