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在本坦求教怎麽在加州趕不交房租的房客。由於是遠程又沒有經驗,所以到坦裏求助
11號跟一個公司聯係說發三天通知
12號把手續費交了把表天好了,我當天旅遊,就把這事交給太太負責
14號房客zelle來3000塊租金,然後說剩下的500塊16號寄給我,我說你要交late fees,房客說可以
沒問房客有沒有收到三天通知。夫人說趕人公司辦事挺慢,估計還沒發出去。
我想就這麽算了。
謝謝壇內各位大俠指點迷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