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判之前有一程序:和被告協商。你律師不同意協商,法官就判驅逐,寫judgement. 這樣被告就留有壞記錄了。

來源: 2024-11-12 06:29:00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