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白,謝謝您的解釋。雖然我不能想象會有這樣的租客,因為這不符合租客的利益,道理上很難理解。

來源: 2024-10-23 08:11:13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不知道您那邊的訴訟費有多高,您有沒有法律保險。個人認為三倍押金不值得打一次官司,您就當少收幾個月的租金了。

Take the loss and move on! 祝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