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大家該如何處理 一對夫婦前兩三周看房後喜歡也倆人都交了申請 但沒付押金沒簽合同說這周聯係我 女房客姐姐在ICU 我等
到昨天沒收到他們短信 就把房租提高一百 讓兩個姐妹來看房(我很喜歡她們)和另一個女的來看房 她們都喜歡。說回去就交申請。還有個單身老年女性昨天約了今早來看房 但現在我剛收到最初那對夫妻短信 約我30號見麵 估計那時談合約。之前短信裏同意租兩年。當時我的房租低一百美金。但我需要租車把我的冰箱和一套很重的實木沙發搬走,估計搬運費得至少五百美金。而昨天那對姐妹不需要我搬走 而且也同意我房租$2200 因為我換了嶄新的高檔洗碗機,還做了其他upgrade。請教大家 這種情況 我可以反悔不跟這對夫婦簽約,而租給這對姐妹或等會來看房的老太太麽?他們不僅租金高一百,我可以不雇人搬走目前家具,而且很可能租房時間更長。那對夫婦說他們剛賣了原有的汽車房,有錢過兩年買汽車房。我希望找長期租客。我跟這對夫婦隻有口頭和短信約定 他們沒交任何押金 沒簽任何協議。但心裏覺得答應他們了 現在反悔不好。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