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理解是,這是兩個官司:受傷人告房東,你再告你的房客(但你需要有和房客的正式合同--他們維護房屋)。

來源: 2024-07-22 13:26:59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deck有損壞,若當時又沒有采取安全措施(拉根繩子示警也成),這送貨人受傷(雖有可能是訛詐)是事實,這事對你就不利。估摸即使你有保險公司,他們出律師,也會認賠。

你能否告得贏你的房客,就要看你們的合同裏,是否寫明了房客少付的房租和需負擔的責任(按出租法來說,以勞代租你在報稅時是要注明的)。

我不懂法律程序,憑感覺,你不必做這個depostion(可去可不去)。

因為你的輸麵大,對方律師可能不會接受與10183差距大的數目。另外,受傷人的保險公司會追你付7640,所以,不是你認為的2000就能完事。

法律的事還是檸檬才懂,你大聲叫叫他的大名吧,他可能又辟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