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搬家時對方已看過房屋狀況,且自願搬入,回對方律師,破例接受房客要求,允月底搬出,不追毀約之責,押金全退,僅收該收的半月租金。
若交接手續不清(PM的錯),沒有做move in walk thr. 且有答應過房客會改進房屋狀況,則考慮全退讓他們搬,並改用其他PM.
最後,想一想這次教訓中學到了什麽。把房客當客戶,與客戶打交道的技巧在美國處處能學到。下次別讓房客覺得你用清潔工去修水管,對他們敷衍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