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房客主動搬出就是最好的結果了?我知道按理說房客應該付房租直到找到新房客,這個有沒有可能性?房客不是無產階級,在VA 應該有房產有飯館生意,當初租房子是想在這邊開飯館,估計是不順利。
這個月的房租沒有付,有一個月房租的 deposit + $400 pet deposit,這些是不是都能扣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