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像我遇到的這個租客,怎麽辦?需要進行驅逐程序嗎?
房子位於新英格蘭地區,租客是section8,一個單身媽媽帶孩子,section8交房租的大部分,她交小部分。現在合同是month by month。
由於市場低於市場價,我要求漲房租,她不回複信息;她也不割草,鄰居找我投訴,也聯係不上她;她之前承諾她付水電費(合同上未表明),她付了幾個月後,現在也不付水電費,我也不期待水電費;目前就是跟她溝通很不順暢,很不舒服,這種情況下我需要開始驅逐程序嗎?如果驅逐,什麽理由比較好?還是不再續約就可以?需要注意什麽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