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隻考慮1和2了

來源: 2024-04-14 09:09:39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3就不考慮了。4需要先看房才能簽合同。但是我已經安排了兩次看房,不想再打擾現在的租客了